请拟于2016年6月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学位申请和答辩等相关事宜。
一、 答辩资格审查:
二、在HUB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
2、在申请过程中,须由研究生本人及联系导师完成HUB系统相应环节,院系教务员及院系负责人审核环节则由研究生科负责通知及完成;盲审前或领取答辩档案袋前需完成“导师审核答辩申请”,答辩后答辩秘书需将答辩成绩、结果录入,方为HUB系统答辩程序完成;
三、学位论文盲审: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生学位论文不参加盲审;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盲审:
根据学校“校研【2014】15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的通知”,从2014年7月开始,我校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学位论文评审应以盲审方式进行。经与学校研究生院沟通,我院2013级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将全部进行盲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合格后,导师同意定稿,HUB系统审核通过后可以开始盲审。
具体盲审流程如下:
(2)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去掉封面、英文扉页中提及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删除致谢部分。PDF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 10487_071005_M201371XXX_LW)(生命学院研究生各专业学科代码参见附表1);
(3)学位论文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院系代码_HZSJB,(如:10487_170_HZSJB)。有关代码信息和填写要求参见研究生院“论文送审平台材料提交格式要求”(下载)。请注意,在填写学位论文盲审EXCEL表格中“研究方向”时,请写清楚自己的研究方向,不要填写关键词或论文题目,以便系统尽快匹配合适的盲审专家。
3、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往年规定的提交学位论文的截止时间,以及文件中要求论文盲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的规定,具体我院盲审时间安排如下:
(1) 4月7日-8日,参加论文盲审的学生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提交研究生科;
(2) 4月15日前,学院研究生科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授权,将论文电子版和学位论文信息表上传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平台;
(3) 论文盲审时间一般不超过35天;
(4)回收返回盲审意见的时间在5月3日-10日;
(5) 5月15日前,研究生科收到盲审平台的回复意见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办理有关申请答辩手续。如果盲审回复意见中有不同意学生答辩的情况,研究生科将学生情况呈交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审核处理;
(6) 学院收取答辩材料的时间预计在5月19-20日,学校规定学位论文查重时间不少于5天,故学院召开学位审议会时间大概在5月27日。
特此提醒我院2013级学术型硕士生和导师注意相关时间安排,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及答辩工作。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通过盲审后,由研究生科通知学生领取盲审意见评阅书和答辩档案袋,进入后续答辩流程,由导师组织安排其学位论文答辩;
(2) 答辩档案袋和HUB流程中需要填写的关于论文评阅人的信息,一律填写为“盲审一、盲审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留学生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留学生在登录HUB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合格后,导师同意定稿,可到研究生科领取答辩档案袋,在导师安排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并领回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后,由导师组织安排其学位论文答辩;
3、答辩秘书由导师在HUB系统中指派,答辩档案袋由答辩秘书指导填写、答辩秘书整理核对相应材料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交到研究生科,研究生科不受理学生提交的材料;
4、学位论文答辩完成时间:2016年5月19日前。
备注:
关于办理学位证、毕业证使用的登记照:
参加过学校新华社集体采集照片的同学,在发放答辩档案袋时,照片将一并发放,学生自行剪下含有个人信息的两张2寸照片交给答辩秘书;
未参加过学校集体采集照片的同学,请自行到新华社湖北分社拍照后,将含有个人信息的两张2寸照片剪下交给答辩秘书;
附表1:生命学院研究生各专业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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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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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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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学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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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学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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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0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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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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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物理学0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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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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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0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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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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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08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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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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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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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工程0831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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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光子学0831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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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信息技术08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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