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
第一条 建立科学公正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制度是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研[2014]2 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评审全部以“隐去作者、导师姓名和评审专家姓名 ”的盲审方式进行(以下简称盲审)。由校保密办认定的保密论文除外。
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进行,盲审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各院(系)应及时将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名单和博士学位论文按要求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学术性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评审应以盲审方式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逐步实行盲审,具体办法由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制定。硕士学位论文盲审一般由各院(系)组织进行,学校进行抽查。盲审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
第三条 拟申请学位人员须按要求递交学位论文及论文创新点概述。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至少聘请3位教授级同行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同等学力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应至少聘请5位教授级同行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其中,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2位副教授级同行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同等学力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应至少聘请3位副教授级同行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要求按国家及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为避免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导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中发生不公正现象,研究生及导师可以提出其学位论文评审需要回避的专家,理由需充分、可信,最多可以提出2名。
第五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中评审结论的划分
A.同意答辩(评阅成绩≥85)
B.修改后直接答辩(80≤评阅成绩<85)
C.修改后由学院决定答辩与否(70≤评阅成绩<80)
D.修改后再次送审(60≤评阅成绩<70)
E.不同意答辩(评阅成绩<60)
第六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处理
当所有评审结论均为“A”或“B”,申请人应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博士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直接申请答辩。
当评审结论为“C”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博士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经导师签字同意,报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具体办法由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自定。
当评审结论有1份为“D”或1份为“E”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三个月;当评审结论有2份为“D”、或1份为“D”并1份为“E”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半年;论文修改完成后,申请人应将修改后且经导师及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论文以及“博士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一般送原评审人再审,再审意见作为申请答辩的依据。此前的评审意见和“博士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作为附件提交答辩委员会、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讨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时参考。
当评审结论有两份为“E”时,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一年。论文修改完成后,可重新提出送审申请。重审时,仍按本办法执行。
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和重审工作应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第七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由院(系)参照第六条款执行,论文修改期限由各院(系)决定。
第八条 学术争议的处理
当评审结论有1份为“D”或1份为“E”时,若申请人及导师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申请人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表”,提出明确的申诉理由,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由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组织至少3人的专家组(不包括导师)审定,专家组审定通过并经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由校学位办将论文送交另两位专家评审。
当评审结论有2份为“D”、或2份为“E”、 或1份为“D”并1份为“E”及以上时,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诉。
若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异议的原因是论文写作态度不端正或不符合基本写作规范以及其他常识性错误,此类情况不得提出申诉。
全部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书、修订报告书及评阅意见申诉表都必须与其他答辩材料一起归档。
第九条 参与盲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盲审”原则,不得将评审人姓名和单位泄露给他人或将作者及导师姓名透露给评审人,保证“盲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不得向有关工作人员打探评审专家的信息。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规定(试行)》(校研[2013]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点概述
2.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表
3.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4.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
5.院(系)博士学位论文双盲审名单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点概述
论文题目: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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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的主要创新点(不够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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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主要研究成果的发表或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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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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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题目/获奖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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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名称/获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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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奖励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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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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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署名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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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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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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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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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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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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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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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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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表(自然科学类)
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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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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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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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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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评价(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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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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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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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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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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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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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题的前沿性和开创性;
2.研究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
3.对国内外该选题及相关领域发展现状的归纳、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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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及
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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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体现的学科理论基础坚实宽广程度和专门知识系统深入程度;
2.论文结构的合理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引证资料的翔实性;
3.论文所体现的作者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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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及
论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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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有价值现象的探索、新规律的发现、新命题新方法的提出等新的科学发现;
2.对解决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中重要问题的作用;
3.论文及成果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影响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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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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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文的规范性,学风的严谨性;
2.图表的规范性;
3.文字表述的准确性、流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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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阅成绩(请在右侧栏内给出百分制总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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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对论文的结论性意见
(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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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同意答辩(评阅成绩≥85)
□B.修改后由直接答辩(80≤评阅成绩<85)
□C.修改后由学院决定答辩与否(70≤评阅成绩<80)
□D.修改后再次送审(60≤评阅成绩<70)
□E.不同意答辩(评阅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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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论文内容熟悉程度(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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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熟悉 □熟悉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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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表(人文社科类)
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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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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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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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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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评价(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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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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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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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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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题
|
1.选题的前沿性和开创性;
2.研究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
3.对国内外该选题及相关领域发展现状的归纳、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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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及
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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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体现的学科理论基础坚实宽广程度和专门知识系统深入程度;
2.论文结构的合理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引证资料的翔实性;
3.论文所体现的作者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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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及
论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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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学科发展的贡献;
2.对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作用;
3.论文及成果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影响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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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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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文的规范性,学风的严谨性;
2.图表的规范性;
3.文字表述的准确性、流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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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阅成绩(请在右侧栏内给出百分制总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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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对论文的结论性意见
(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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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同意答辩(评阅成绩≥85)
□B.修改后由直接答辩(80≤评阅成绩<85)
□C.修改后由学院决定答辩与否(70≤评阅成绩<80)
□D.修改后再次送审(60≤评阅成绩<70)
□E.不同意答辩(评阅成绩<60)
|
您对论文内容熟悉程度(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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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熟悉 □熟悉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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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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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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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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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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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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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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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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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修改情况说明(需针对评阅人意见逐条修订或做出相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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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修改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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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师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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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是否已根据评阅人意见对论文逐条修订或答复:
是 □ 否 □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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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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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修订后的博士学位论文是否已满足学院的要求:
是 □ 否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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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培养单位一份,研究生院学位办一份。可附页。
附件4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表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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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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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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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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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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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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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位论文学术观点与论文评阅专家学术观点的主要分歧(或对评阅意见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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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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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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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鉴定意见:
鉴定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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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意见:
学位审议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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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不够可另加页。2.本表与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一道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