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分数线要求,攻读我院在职工程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如下:
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
二、复试时间及报到地点:
时间(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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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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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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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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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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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十一楼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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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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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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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十一楼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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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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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程综合考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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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十一楼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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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须提供的资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审查表上需有考生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2.全国联考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和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rz/)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4.复试费180元/人。
注: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面试时携带以上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专业综合课程(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1.微机原理
参考教材:1、徽型计算机原理与应用MCS-51.MCS-90系列单片机应用基础
张鄂亮 林红 肖广润 周惠领编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
2. 生理学
参考教材:生理学 第七版
朱大年 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五、关于录取及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考生的GCT成绩、面试及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录取结果将2015年1月10日后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
1.2013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院系复试只安排此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本次复试者,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试,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2. 根据学校要求,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专业)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专业)调剂录取。
3.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认证报告、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上细则,有不清楚之处请向生命学院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8779207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