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16年度校自主创新基金的申报通知
根据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技〔2014〕3号)、《华中科技大学院系自主创新基金管理指导性意见》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院发〔2016〕07号)文件要求,以及校自主创新基金管理会员会办公室有关下拨院系2016年度自主创新基金经费的通知,根据本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组织申请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年度自主创新基金的工作。现将我院2016年度校自主创新基金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1、自由探索和重点交叉相结合,项目孵化和人才团队培育相结合,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相结合;
2、不“撒胡椒面”,择优资助,自由探索原则上向青年教师倾斜;
3、鼓励各系根据本系学科建设布局,凝练新的学术方向进行培育,或者强化原有优势学术方向,重点突破,冲刺申请大项目。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自主创新基金强调研究的创新性、探索性和前瞻性,要求把握科学前沿,注重挖掘科研项目的潜力,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的探索。
一般面上项目旨在支持和培育基础研究,目标是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重点项目旨在支持和培育学科交叉研究,目标是承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和产出高水平成果。
2、申请者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者有在研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不得申请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未获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的老师可以适当优先考虑。
4、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执行年限为三年。面上项目基金资助额度单项不超过15万元,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单项不超过40万元。
三、自主创新基金申报的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基本流程:
计划申报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老师,需下载《2016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离线填报,于2016年5月12日下午5:00点前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至党政办公室216,电子版发至xiayz@hust.edu.cn 邮箱。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依据《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于2016年5月17日前评审出拟资助项目,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至学校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待学校审查通过后再公示结果。
获资助者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http://fund.kfy.hust.edu.cn/),上传申请书,待审核后再上传计划书,待校财务处审核通过后,项目启动实施。
2、 预算管理:
经学校研究决定, 从2016年开始, 学校自主创新基金实行三年预算管理(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立项项目应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做好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3、 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估:
项目应按照计划书及预算的要求和进度安排认真执行,学院每年严格依照计划书指标要求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考核, 注重项目完成质量。项目三年执行期满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执行完毕由学院对项目整体情况,包括项目资助、完成质量、资助效果等进行评估总结,并将结果报送学校自主创新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未完成预期目标或结题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4、 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应严格遵照教育部和学校自主创新基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经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前两年每年的经费支出至少超过项目总预算的三分之一以上,支出比列更高亦可。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4.26
附件: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申请书模板
附件1、
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申请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