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际交流处《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外专局引智项目的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国家外专局重点引智项目的申报工作,国际交流处现将2018年国家外专局拟设立的有关项目指南予以公布。请各申报单位参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按照项目要求物色合适人选,重点引进“高精尖缺”各类海外非华裔外籍专家,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一、申报项目及条件
1、“一带一路”科教文卫引智计划
(一)项目特色: 根据国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倡议(“一带一路”)需要,为提高高等学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水平,提升高校为我国对外开放大局服务能力,设立“‘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一带一路”计划)。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该项目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国专家和外国专家团队来华开展科研合作、人文交流、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国别政策研究等工作。重点支持在高校开展长期工作外国专家,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长期工作外国专家年龄要求为65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70岁。
2、与大师对话-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项目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来华开展讲座、讲学、合作科研等活动。
(二)特殊政策待遇: 项目经费用于聘请诺贝尔奖得主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诺贝尔奖获得者可享受公务舱机票等优惠政策。
3、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外籍青年博士后)
(一)项目特色: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提升我国高校对外国青年研究人才的吸引力,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实施“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资助一批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受资助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外国国籍;近一年内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能够保证在华连续两年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4、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一)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引进后一年内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系教科文卫领域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急需的高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或体育卫生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
(4)“外专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6)团队类项目原则上可以有1名博士后成员。
5、海外名师项目
引进对象和条件: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者学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学者。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曾任或现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曾任或现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主要审稿人;曾为或现为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主旨报告人;曾获得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曾任或现任国际一流演出团体的首席演奏员、演员或驻团指挥;其艺术作品具有开创性(原创性、独创性)的艺术表现形式和丰富内涵,能够发掘和表现多样而无限的人类精神世界,并对学术思想和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影响的画家、雕塑家、设计师等。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可按照以往材料要求,提前准备基本材料,具体申报材料以国家外专局8月底正式通知为准。基本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表(见附表)
2、需准备的附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护照扫描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意向书扫描件;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6)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3、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继续支持的项目申报)
(一)对于2016年、2017年经评选已经列入资助范围且专家按合同将于2018年继续来华工作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项目申请单位于2017年8月31日17:00前在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相应申报材料。请在项目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注明项目前期进展和成果,并注明专家2018年来华工作的时间,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报书,与合同文本原件一同上报。
(二)对于2017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已执行项目但还未提交核销材料的项目,请同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2017年度项目成果总结表(见附件6)。
2).2017年度经费核销材料:工薪合同复印件、专家工薪签收凭证、国际机票发票及行程单复印件、专家护照首页和出入境页复印件等)
另请2016-2017年度结题的项目如尚未提交成果总结,须于8月31日17:00前通过“华中科技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完成成果填报。
如有疑问,请垂询国际交流处。
附件下载:1、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外专局引智项目的预通知
2、附件汇总《项目申请书》
主校区联系人:肖丽娜
电话:027-87559124 Email:linaxiao@hust.edu.cn
同济校区联系人:王海昆
电话:027-83692919 Email:896026943@qq.com
国际交流处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