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加快我校国际化进程,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处设立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项目,引导和配合院系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建设目标
推动我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打造具有国际学术对话能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造就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学科群,提升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力和办学声誉。
二、指导思想
国际交流重点项目将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等规划中提出的总体目标,分步骤、有重点地支持有成效、瞄准高端的国际学术与交流活动。
三、资助类别
A类:院系国际合作推进计划。以院系为单位申请,院系制定未来三年国际合作总体规划、实施步骤、配套政策和资金需求。国际交流处经过评审立项后,给予院系持续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B类:国际合作重点项目。面向未成功申报A类的院系。具体分为:
1.海外高层次来访
2.高水平国际会议
(项目详细情况及申报材料请见国际交流处网站:
http://iec.hust.edu.cn/menu012/1763.jhtml)
四、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2015年度重点项目申报书》,具体要求见每个项目的申报表格。
2.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院系需根据学科发展重点和实际需要,对所报项目进行排序。
3.申报材料包括:
(一)《国际交流与合作2015年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A类不需填入)
(二)每个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A4)一份,院系汇总后,主校区交送至一号楼113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马可娟老师,同济校区交至同济医学院留学生楼三楼王海昆老师。电子版(文件名称请按照“学院+项目负责人+被邀请人”的格式命名,如“材料学院王**(美国John)”)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主校区发送至 :makejuan@hust.edu.cn,同济校区发送至:896026943@qq.com。
4. 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8月31日的项目,下半年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截止时间:A类:2014年12月22日
B类:2014年12月31日
五、项目评审与管理
1. 国际交流处召集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2.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院系排序情况确定各类立项项目。
3.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4. 项目执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要求执行项目。如有访问时间变更等应提前15天通过国际交流处地区专员申请。
5. 项目评估。国际交流处地区专员将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并作出效果评估。对于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将酌减或取消经费资助。
6. 对于2014年重点项目执行率偏低、项目总结上交不及时的单位将在2015年审批项目数量上进行总体限制。对于执行效果好的项目,将在下一年度重点项目评审中优先考虑。
六、项目咨询
主校区联系人:马可娟(87559124) 李孟君(87542157)
同济校区联系人:王海昆(83692919)
国际交流处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