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七一前夕将在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现将学校有关事项转发如下,请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选。
生命学院党总支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附:
关于在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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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七一前夕将在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分配 (一)"党旗领航工程"优秀组织单位,名额不限。 (二)特色党日活动奖,名额不限。 (三)先进学生党支部,按学生党支部数的10%比例表彰。 (四)立德树人奖,名额不限。 (五)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按学生党支部书记数的10%比例表彰。 (六)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按学生党员数的5%比例表彰。 (三、五、六项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一)"党旗领航工程"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在学生党员中深入开展"党旗领航工程"教育活动,完成"早日站在党旗下"新生入党前教育活动,"党旗在我心中"支部、党员考评活动,"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党日评选活动等三项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建工作对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成才的领航作用。 2.工作主题明确,院系特点突出,能够建立起适合本院系特色的学生党支部建设、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党旗领航工程"活动开展过程中,群众对学生党员认可度高。学生党员在服务同学、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科技创新、校园稳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较为突出的作用,并且无违纪现象。 4.工作效果突出,在学校内外产生一定反响,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二)特色党日活动奖评选条件 1.活动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紧密结合形势要求,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教育效果明显,能够激励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活动内容充实深刻,形式新颖生动,计划周详,组织严密,党员参与率高。 3.活动有成果、有影响,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有推广和借鉴意义。 (三)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证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高度一致。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所在集体形成了团结奋进、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在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及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形式活泼,支部成员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与本单位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联系密切,积极指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同学,虚心听取同学的意见,关心同学,团结同学。 5.重视党的组织发展工作,贯彻"早引导、早联系、早衔接、早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落实党员发展的质量保证机制。 6.严格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良好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组织生活效果好、质量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本支部的党员没有重大违纪行为。 7.支部成员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立德树人奖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生中具有亲和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2.创造性地做好育人工作,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能在学习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提供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积极开展与学生的交心谈心工作,注重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品行,特别关注在学业、就业、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困难和困惑的学生,能切实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4.立德树人奖评选对象为学校在岗教职工党员(院系、机关及直属单位)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 (五)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政治修养,带领支部一班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学习、工作实践。 2.热爱支部工作,严格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能及时了解党员和广大同学的思想动态,协助辅导员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3.工作能力较强,思想敏锐,勇于创新。不断推动支部工作向前发展,所在党支部成为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在党员和广大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的时间一般在半年以上。 (六)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立志做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较好地树立了党员形象。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帮助同学,团结同学,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公与私、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助人为乐,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密切联系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4.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定,坚持党性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危害集体、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一)"党旗领航工程"优秀组织单位、特色党日活动奖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1."党旗领航工程"优秀组织单位由各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自荐,特色党日活动奖由各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择优推荐。各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二),申报材料及登记表请于6月10日前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2.评审小组初评。校党委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3.集中评审。评审小组召开集中评审会,申报单位派代表到会介绍情况。评审会具体时间和程序另行通知。 4.党委审批。在评审小组初评和集中评审的基础上,校党委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审批。 5.两级公示。各申报单位呈报前在本单位内以一定方式进行公示,校党委在审批前,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均为3天。 (二)立德树人奖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1.提名与推荐。先由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在提名的基础上学生会、研究生会、分团委和各学生党支部书记集体讨论提出初步候选人,各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讨论,确定1名候选人,将候选人事迹材料(附电子文档和电子照片)及登记表(见附件二)于6月5日前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2.评审小组初评。校党委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参评候选人,并发布网上投票通知。 3.网上投票。各单位学生和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每个学生证号和工作证号对同一名候选人只能投一次票。6月14日前完成投票工作。 4.集中评审。评审小组在初评和网上投票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 5.党委审批。校党委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审批。 6.两级公示。各申报单位呈报前在本单位内以一定方式进行公示,校党委在审批前,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均为3天。 (三)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1.各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推荐。各单位按照附件一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需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二)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于6月10日前分别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2.评审小组评审。校党委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推荐对象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 3.党委审批。在评审小组评审的基础上,校党委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审批。 4.两级公示。各申报单位呈报前在本单位内以一定方式进行公示,校党委在审批前,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均为3天。 四、有关要求 评先表彰活动是党内的一件大事,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总结本单位党建工作,把评先表彰活动当作一次树典型、赶先进的学习、教育过程,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登记表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
(附件下载1:名额分配表.xls)(附件下载2: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