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并推荐学院自强大学生参评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生命学院开展2022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学习的自强事迹。(五个申报类别详见附件一)
二、评选流程
1.申请报名 时间:3月22日-3月26日
满足参评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自强标兵”申请表》(附件二)附相关佐证材料,并结合申报类别、自身情况等撰写自强事迹一篇(1500字左右),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以“自强大学生标兵+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3148435581@qq.com,纸质版材料请通过班级资助委员交给各年级资助助理汇总。
2.材料评审 时间:3月26日-3月29日
学院组织自强大学生标兵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投票,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自强大学生标兵答辩候选人,申报材料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3.答辩评定 时间:4月7日(暂定)
学院组织候选人开展答辩展示,辅导员、教师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结合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根据答辩情况确定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强大学生标兵。
4.全校总评 时间:4月10日-5月25日
院系审核无误后,上报学院自强大学生标兵至学校资助中心参评华中科技大学自强大学生标兵。
三、注意事项
1.获得“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2021-2022学年自强奖学金;经过学校选评,获得“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由学生工作部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一经发现造假虚报,取消参评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评选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附件一:关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强大学生标兵的说明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自强标兵”申请表
附件三:华中科技大学2022自强大学生标兵申报材料评分标准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