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共青团员:
一年来,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生命学院共青团工作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服务“立德树人”,教育引导广大生命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各项事业取得稳步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按照校团委《关于评选2024年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团〔2023〕4号),现面向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评选2024年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生命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团员青年实学实干、团结奋斗,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一、评选原则
(一)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强化基层导向。重点面向基层组织和工作一线,评选实绩突出、代表性强,党组织认可、青年满意的集体和个人。
(三)体现示范引领。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注重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与激励效果的科学性相统一,凸显表彰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依规开展,严肃推报和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不正当干预。
二、评选类别
评选类别包括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评选条件
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团〔2023〕4号)(附件1)。
四、材料提交
(一)青年五四奖章
申报集体或人选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附件2),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可参考附件2中范例),填报推荐集体或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上电子版材料以集体名或个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shengyuanzuzhibu@163.com邮箱。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团支部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2),《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详细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及其他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大小不超过5M。以上电子版材料以团支部名命名打包发送至shengyuanzuzhibu@163.com邮箱。
(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各团总支组织共青团员、团干部申报,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华中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各团总支组织评选确定上报人员后填写《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分别汇总打包后,以团总支名称命名发送至shengyuanzuzhibu@163.com邮箱。
五、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3月23日-3月26日)
(1)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满足评选条件、有意向申报的青年集体和个人填写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2)五四红旗团支部
满足评选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基层团支部填写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各团总支组织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团员有序申报,并及时进行材料审核、材料汇总。
以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下午5点半。
2.评审上报(3月26日-3月28日)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在团总支、年级辅导员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各团支部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年级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等结合评选细则审核材料,结合指标组织评选,并奖评审结果按要求按时上报学院团委。
各团总支评审结果和材料汇总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中午12点前。
3.汇总终审(3月28日-3月29日)
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完成最终评审。所有推荐学生须经学工组、本科生(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查确保无违纪违规处分,推荐教职工须经教工党支部党委审查,确保无师德师风、意识形态、教学事故等问题。初评结果上报学院党委审议无误后,形成推荐评优工作报告、各类奖项申报表和名单汇总表,上报校团委。
4.上报公示(3月29日-4月3日)
3月29日-4月2日进行结果公示,4月3日向校团委提交公示无异议证明。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联系人:彭一鸣
电 话:027-87792270
邮 箱:pengym@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2:各类奖项申报表(汇总在1个word里)
附件3:各类奖项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