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遴选2020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1:1配套)项目人选的通知》(http://hr.hust.edu.cn/info/1033/3501.htm)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正式启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按2020年4月1日截止计算)。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青年骨干教师,近两年考核合格。
2. 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3. 申请时须持有国外一流院校的正式邀请信,原则上拟留学单位为世界前100位大学。
4. 外语水平达到出国的要求,请查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水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0
5. 不受理长期公派执行期间、公派回校服务期内、首聘期第一聘期内教师的申请。
三、申报流程
根据基金委通知精神,访问学者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得正式邀请函,于8月28日前向所在单位人事老师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见附件;
②依托项目在研证明。与出国研修方向一致,且为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建议三项以内,有关立项文件每项限3页复印件;
③科研成果清单。统计时间为参加工作以来,重点考察近五年成果,主要为:科研项目通知单(科发院或文科处盖章,附属医院科研处盖章);学术论文及著作检索报告;相关获奖证明。
④有效的出国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外方邀请函(访学起始时间应在2020年12月1日后)。
⑥填写《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申请人推荐表》《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提交单位人事老师。
⑦其他网报所需材料自行准备,无需提交学校,具体请查看链接中“申请人提交材料”部分: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1
⑧在职证明、职称证明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https://ehall.hust.edu.cn/infoplus/form/RSCZZZXZM/start
2.院系推荐。各院系认真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后,建议于9月5日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在9月8日前向校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①审核《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申请人推荐表》,报纸质版、EXCEL电子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领导签字盖章,报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
③《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报纸质版。
根据申报人留学专业,遴选相同专业3名专家进行校内同行评审,并向人事处推荐评审专家,填报④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版)、⑤青骨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往年已登记专家无需重复登记,纸质版)、⑥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往年已登记专家无需填写,电子版)。
⑦其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3.校内评审。人事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校人【2019】11号),组织校内评审。
4.网上报名。通过学校评审的人选于9月10日至15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根据材料清单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1)认真检查填写的各项内容,受理机构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打印一份并在表格首页相应处贴上照片,“申请人保证”一栏务必要本人签字,9月15日前交人事处。
5.留学基金委审批:录取名单于11月下旬通知所在单位。
五、注意事项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留学期限和留学国别一旦确定,不得办理延期派出手续,不受理改派国别。
2. 各单位在推荐选拔工作中,要结合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培养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分期择优选拔青年教师出国研修。
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青骨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27
联系方式: 87543710 gaoyongming@hust.edu.cn
人 事 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