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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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8-18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
       2006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结合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学位〔20068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严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管理,合理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二、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严格按《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2002]14号)精神执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坚决克服为学生争分和随意送分的倾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其他各档成绩的分布应符合实际。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院(系)按学生班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由教务处按每班4份(优秀、良好、中等、及格或不及格各一份)的比例随机抽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院系评选的材料(包括所有规范化要求的内容)。请各院(系)教务员将抽查的评估材料收齐,于712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各院(系、部)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完毕后一周内,完成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与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的初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各系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完毕后,于615日之前将各系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结果交学院教务科。学院于620日之前组织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与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的初评工作。并按本院(系、部)做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生人数(包括双学位论文)10%向学校推荐校级一、二、三等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其中推荐一等奖比例不超过1%,二等奖比例不超过2%,三等奖比例不超过7%。学校经评审后确定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一、二等奖的设计(论文),三等奖认同院(系)的评审结果。同时将获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的设计(论文)推荐为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一、二、三等奖候选论文。
    2
.各院(系、部)必须按时完成初评工作,并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册(纸质本)(占做毕业设计(论文)人数10%)、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册数据库(光盘)(人数同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全文电子文档(WORD文档和PDF文档两种,光盘)(人数同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等奖的候选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本)(占做毕业设计(论文)人数3%)及有关表格于625日前报送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
.学校定于630日组织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暨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校级评审工作,并于75日将评审材料汇总后报送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4
.为了方便院(系)工作,规范数据格式,教务处将提供标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册WORD文档,软盘)、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册数据库(DBF文档,软盘)学校、专业代码表“PDF文档转换软件Adobe Acrobat 6.0”等标准数据格式和软件。
    5
.为了规范管理,要求所有申报设计(论文)必须将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声明填写清楚并附加在论文电子文档的首页,同时将纸质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声明(附件2)装订成册。
    6
.本次上报的数据必须经过上报自检软件的检验,同时上报的每份电子版论文必须具有WORD文档及PDF文档。为此,教务处将于第16周对各院(系)进行系统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各院(系)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表712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六、各院(系)请于近两周到教学质量管理科领取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表,并在网上下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表

    附件:

1. 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报送说明
2.
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声明

下载附件:http://e.hust.edu.cn/inform/showinform.jsp?informid=2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