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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浏览次数:

生命学院各团支部:

一年来,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在学院各级团组织的接续奋斗下,学院共青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各项事业取得稳步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青年实学实干、团结奋斗,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生命学院团委积极配合校团委工作安排,统筹安排快速部署,在校级文件精神的指导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先进集体类: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优秀团支部4个、活力团支部9个。

(二)优秀个人类:优秀共青团干部65名、优秀共青团员170名。

二、评优说明

(一)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对象包括我院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团员及青年师生(集体)。

(二)各团支部依照《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条例》(附件1)组织申报相关荣誉。

(三)除新生团支部外,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团支部原则上须在2022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优秀团支部、活力团支部原则上须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对确因客观因素或特殊情况,对标定级等次不满足要求的团支部,各基层团组织可在做好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报学院党委批准后予以破格推荐。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原则上须在2022年底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年底未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支部须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后在学校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录入。对确因客观因素或特殊情况而无法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或评议为“合格”的团员、团干部,各基层团组织可在做好政治把关和资格审核的基础上,报学院党委批准后予以破格提名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以此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深化改革的契机,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二)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奖项申报及材料提交要求详情参考《生命学院五四评优工作提示单》(附件2)。

(三)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者,取消评选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者,将予以相应处置。


联系人:陈栩然

话:13264485225

箱:shengyuanzuzhibu@163.com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条例

附件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五四评优工作提示单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五四表彰奖项申报表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五四表彰奖项汇总表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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