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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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选派2012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监考人员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11-12-20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2012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将于201217--8日进行,我校作为此次考试的考点,承担了考试的组织和考务工作。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考点监考人员的选派方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对监考人员的要求: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纪律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坚持原则、身体健康、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兄弟姊妹及兄弟姊妹的子女)参加当年考试的人员。

2监考人员必须是我校正式教职工,由各单位把关,非本单位教职工不得选派,并要求推荐单位做好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的教育。

3、各单位严格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下达的监考员人数(附件1,附验证码),尽量选派2011年参加过监考而且表现良好的人员担任本年的监考员。由于今年所需监考人员人数大幅增加,故提倡各院系硕士导师参加研究生监考,人数参见附件1。同时由于湖北省加强考务管理,监考人员也要刷身份证入场,故参加监考工作但无二代身份证的老师请赶快补办。另外,关于退休人员参加监考,我们提倡在65岁以下的老师中选派。

4、各单位选派人员填写《监考员履行职责记载表》(附件2,无监考证者需贴一寸免冠登记照),签订《监考员诚信监考承诺书》(附件3)。各单位汇总填写《监考员汇总表》(附件4),领导签字并盖章。请各单位于20111219日至21日前以选派人员人事编号和验证码登录http://202.114.15.167/JKBM/default.aspx,统一填写相关信息。请各单位于20111221日前,将《监考员履行职责记载表》、《监考员工作责任书》、《监考员汇总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

5、为保证监考工作的严肃性,被选派人员一旦确定参加监考工作,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私自更换。若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参加监考,须于考试前一天通知考点考试工作办公室,由考试工作办公室统一调整。

 

                                                     研 究 生 院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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