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研究生课程国际化建设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各院系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的课程:
1、申报课程原则上应为现有的研究生课程体系中的课程。
2、如果申报的课程与现有的课程不一致,但和相关课程内容相似,可以替代相关课程的,允许进行替代(即使用被替代的课程编码),被替代的课程将在HUB系统中被更新为新的课程。
3、如果申报的课程属于新课程,应在获批准立项后,在院系课程体系中以专业课程“XXX前沿”或“XXX学术专题讲座”为名称列新课程,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申报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关于课程的管理:
1、批准立项的课程,允许调整教学计划,但开课前须至少提前一周将课程的具体安排报研究生院,并在网上公布。
2、批准立项的课程,原则上不允许改变申报的内容(包括聘请的专家、来校的天数、授课的内容等等)。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有充分的理由,并重新填写申报表报研究生院审批。专家调整的,新聘专家要和原计划聘请的专家在科研、教学水平上相当或更高。
三、其它:
1、属于我校特聘专家(如:计划等)的,不再申请此项目资助。
2、项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10
月
18
日
上午,我们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3、该项目所资助经费须于2010年月
12
月
30
日
前支付完毕,未使用的经费将不能再继续使用。
4、各院(系、所)填汇总表时,须注明专家预计来校时间期间。
经费预算表必须用以下所附表格。使用旧表格者,须重新填写。
5、研究生院联系人:雷军红,电话:87557879
研究生院项目负责人:任学梅,电话:87557334。
附件: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报销须知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