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华中科技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已确定,现将香港城市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书(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研究团队审批表(附件二)、项目操作指南(附件三)发给大家,请欲申报此项目的教授以院(系、所)为单位团队申报,教务员老师于12月15日前将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研究生院311办公室尹老师处,电子版发至yinhy@mail.hust.edu.cn。
附件一:香港城市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书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研究团队审批表
附件三:项目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