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第二条:“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研究生导师是指导、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按评聘分离的原则进行”的规定,为规范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现将各类研究生导师通过HUB系统申请导师资格和聘任上岗(上招生简单)工作的具体办法及程序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评选工作
一)博士生导师资格的评选
博士生导师(含兼职博士生导师)的评选,按每年下发的《评选新担任博士生导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评选。
二)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评选
1、基本条件
年龄在56岁以下的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临床医学除外)及以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开设研究生课程。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承担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其学术和科研条件由各院(系、所)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个人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请人请登陆HUB系统(网址:http://hub.hust.edu.cn),点击“个人信息概览系统”后,展开“个人信息中心”菜单,填写和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再点击“上传个人简介照片照片” 子菜单,上传照片(标准大小为160×120)。
2)点击“个人信息概览系统”菜单中“返回HUB系统”按钮,点击“研究生导师管理信息系统”一级菜单,进入导师信息管理系统。展开“研究生导师评聘管理”菜单,点击“导师评选、聘任申请”子菜单,点击评选申请列表中的添加评选申请表,进入相应按钮可进行与之对应的操作。
3)跨学科申请人请选择“跨学科评选”。
4)将填好的表格用A4规格纸打印一份,交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
5)两类兼职硕士生导师的申报程序
(1)独立招生的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申报学科所在院(系、所)申请,各院(系、所)向研究生院打报告。经研究生院同意后HUB系统会将帐号和密码发到申请人的邮箱。申请人用帐号和密码从学校主页的HUB系统进入。在选择是否招生时,选择“是”,进入硕士生导师的评选表格界面与我校硕士生导师评选程序相同。
(2)荣誉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申报程序
荣誉兼职硕士生导师是指不独立招生,仅协助指导研究生。由研究生院颁发聘书的兼职硕士生导师。
申请人向申报学科所在院(系、所)申请,各院(系、所)向研究生院打报告。经研究生院同意后HUB系统会将帐号和密码发入申请人的邮箱。申请人用帐号和密码从学校主页的HUB系统进入。在选择是否招生时选择“否”,提交到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由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通过系统提交到学位办。
6)时间安排
申请填表时间为每年的3月-5月(具体提交截止时间按各院(系、所)的规定执行)。
三)博士生副导师资格的评选
1、基本条件
博士生副导师的职责是在其挂靠博士生导师的支持下协助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
年龄在56岁以下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学术水平较高,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经验,能承担一门以上的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或担负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部分指导工作。其学术和科研条件由各院(系、所)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个人申报程序(与硕士生导师个人申报程序相同)
四)院(系、所)评审程序
1、各院(系、所)通过注册中心所给的帐号和密码进入HUB系统中“研究生导师管理信息系统”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
2、各院(系、所)按评选程序评审,系统将自动生成评审通过的研究生导师名单汇总表,经学位审议委员会主席签字、院(系、所)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3、跨院系申请审核:人个申请提交到本学院 本学院审核同意并提交到所跨院系 所跨院系审核提交,并打印自动生成的汇总表,经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主席签字、院(系、所)盖章后交研究生院。
4、各院(系、所)的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副导师(含兼职)的评选工作于每年5月底以前结束。
二、研究生导师的聘任上岗工作
各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下达的次年招生计划,聘任上岗研究生导师。
一)基本要求
1、选聘上岗的研究生导师必须是已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招收、培养研究生的课题与经费等条件。
2、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副导师年龄不超过56周岁(如:今年应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后以此类推)。
3、由学校评选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62周岁(如:今年应为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后以此类推),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选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如:今年应为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后以此类推)。
(注:1994年11月以前为国务院评选的博士生导师,
1994年11月以后为学校评选的博士生导师。
导师可在HUB系统中查询博士生导师评选时间)。
4、年龄超过56周岁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超过62周岁由学校评选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年龄超过65周岁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选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再被选聘上岗招收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因学科建设急需的,由院(系、所)提出申请,通过学位审议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二)个人申请程序
1、申请人请登陆HUB系统(网址:http://hub.hust.edu.cn),点击“研究生导师管理信息系统”一级菜单,进入导师信息管理系统。展开“研究生导师评聘管理”菜单,点击“导师评选、聘任申请”子菜单,点击聘任申请列表中的“添加聘任申请表”,进入基本信息的修改,如不需修改请选择下一步进行研究方向的选择,选择完后提交。
2、提交后如果系统显示待处理状态,说明学院还未处理,还可进行修改,再次提交。
3、对于出差在外需聘任上岗的研究生导师,可委托分管研究生导师聘任工作的老师,用本院(系、所)的系统进行研究方向的选择和提交。
4、申请超龄招生的研究生导师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个人申请程序。
5、导师聘任填表时间为每年的3月-5月(具体提交截止时间按各院(系、所)的规定执行)。
三)院(系、所)审核程序
1、各院(系、所)通过注册中心所给的帐号和密码进入HUB系统中“研究生导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院研究方向的修改。
2、帮助出差在外,需聘任上岗的研究生导师,进行研究方向的选择和提交。
3、系统将自动生成聘任上岗的研究生导师名单汇总表,经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主席签字、院(系、所)盖章后交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将电子版发给招生办公室编制招生简章。
4、各院(系、所)的聘任工作于每年6月以前结束。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