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接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优秀博士 硕士 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研〔2011〕2号),近期将开展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及湖北省组织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的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已参评过两次以上(含两次) 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 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二、推荐方法与评选步骤
1、院(系、所)根据附件1的分配名额(已向近5年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提名论文的单位倾斜)进行初选,初选名单须按论文的优秀程度排序。
2、研究生院审核初选结果,确定我校推荐名单。
3、湖北省组织专家评选。由省政府学位办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步名单。
4、公示与表彰。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步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然后正式行文发布获奖论文名单,并颁发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将有一部分被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
生命学院老师向研究生科报送初选名单及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9日,逾期不报视作不参评。
请各单位按要求整理并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各类相关材料,使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各院(系、所)推荐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报送说明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申报省优学位论文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