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际交流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2015年“外专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外专计划”(第六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计划”,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倾斜,向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倾斜,向科研生产一线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人才。支持企业引进海外人才。
二、申报要求
(一)“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在申报“计划”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四)短期项目申报人已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需填写《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短期项目)》,并按照重大专项报送程序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
(五)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三、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省(区、市)外国专家局,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从今年开始,申报书请由申报人本人用英文填写,以保证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用人单位意见”和“支持条件”部分由用人单位用中文填写。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②护照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④海外任职证明材料;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⑥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⑦奖励证书复印件;
2.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评审演示PPT。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2015年“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五、支持措施
1.“外专计划”专家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计划”特定政策和待遇。
2.中央财政给予“外专计划”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300-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中央财政给予“外专计划”短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国家外国专家局按《“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长期项目工薪补助办法(暂行)》(外专发〔2012〕46号)给“外专计划”长期、短期项目专家提供相应工薪补助。工薪补助标准为不超过用人单位与外国专家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的60%,最多连续支持三年。
4.“外专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按《“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组通字〔2010〕29号)享受相应待遇。“外专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按《“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组通字〔2011〕45号)享受相应待遇。
六、报送方式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4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1.纸质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4份,分别装入四个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英文全名。
2.电子版材料报送方式:各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及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刻入一张光盘后随纸质材料上报(请不要用U盘)。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PPT文件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3.第六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
七、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国际交流处,经校内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统一上报湖北省外国专家局。
2.前几批入选“计划”外专项目专家到岗及工作时间等情况不理想的用人单位,应务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高入选专家到岗率。
3.请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
如有疑问,欢迎垂询校国际交流处。
主校区联系人:肖丽娜
电话:027-87556854 Email:linaxiao@hust.edu.cn
同济校区联系人:王海昆
电话:027-83692919 Email:896026943@qq.com
国际交流处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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