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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求是杯”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0-10-27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为宗旨,吸引了一届届大学生参与科技活动,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奥林匹克”盛会,成为国内各个大学展示科研、教学能力和学生科研水平的重要窗口,成为社会选拔创新人才和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效益。
为做好我校参加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准备工作,选拔一批优秀的大学生科技作品。校团委决定举行我校第三届“求是杯”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向全院征集参赛项目,并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求是杯”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办法
一、关于资格审查
1.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第二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4.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7.每个院系选送参加学校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5件,每人限报一件作品,其中本专科学生的作品不少于3件,硕士研究生作品不多于2件,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多于1件,集体项目按学历最高者划分;
8.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二、关于形式审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 ”。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院系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签章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如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4.作品申报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求是杯”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评审办法
一、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3.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审阶段为书面评审,评审专家根据作品申报书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主要审查科学性、创新性、市场前景等,做出对作品的初步评审意见。终审决赛为集中质询问辩,评审专家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做出对作品的最终评审意见。评委可以要求作品作者提供作品相关资料(如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4.评审注意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
    5.评审实行保密制度。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二、评审程序
1.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授权学校组委会秘书处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的资格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品取消评审资格;
2.学校评审委员会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预审;
3.学校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作品参加展览;
4.学校评审委员会专家对所有参加集中问辩的参赛作品进行质询问辩;
5.学校评审委员会确定所有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三、评审标准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科学性(占40%)
           科学意义(15%)
           研究方法合理性(10%)
           结论重要性(15%)
    先进性(占30%)
          先进程度(10%)
          创新程度(10%)
          难度(10%)
现实意义(占20%)
          应用价值(10%)
          影响范围(10%)
综合权重(占10%)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加权(5%)
          评审委员会主任加权(10%)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科学性(占30%)
          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10%)
          论据的严密性和论据可靠性(10%)
           论据的正确性(10%)
    先进性(占30%)
           创新程度(10%)
           难易程度(10%)
           学术水平(10%)
现实意义(占30%)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15%)
           影响范围(15%)
综合权重(占10%)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加权(5%)
           评审委员会主任加权(10%)        
3.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学性(占20%)
           技术意义(10%)
           技术方案合理性(10%)
    先进性(占30%)
           先进程度(10%)
           创新程度(10%)
           复杂程度(10%)
现实意义(占40%)
           经济效益(15%)
推广价值(15%)
           成熟程度(10%)
综合权重(占10%)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加权(5%)
           评审委员会主任加权(10%)
 
如果有合适项目想参赛,麻烦老师与学工组谢倩联系,安排项目负责人(本科生)前来领取参赛相关表格。联系方式:87792270     1399560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