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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光”团队管理条例

时间:2009-12-31     浏览次数:

 

“生命之光”团队管理条例
“生命之光”负责人制度(试行)
为了规范华中科技大学“生命之光”团队内部建设,维护团队的团结统一,提高团队管理水平,保证团队有序发展,特制定“生命之光”负责人制度。
一、实行负责人制度的原则
   认真严格,实事求是,利于发展。
二、负责人制度实施范围
 负责人制度主要针对生命之光团队活动部,宣传部,办公室,公关部,学术交流部,人力资源部,档案部等部部长以及家教组组长,对其日常工作行为进行指导规范。
三、负责人的职责与权力
1)        负责人要为团队树立良好的形象,起带头作用。不得散布有损团队名誉的言论,不得做有损团队形象的事,如对团队有疑义,鼓励内部讨论解决。
2)        各部各组负责人要有主人翁意识,树立“家”思想,关心团队各项工作,使团队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大家庭。
3)        负责人应熟悉生命之光团队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日常工作。 
4)        负责人在工作中应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及时高效完成工作。
5)        负责人要关心部员、教员,经常和他们交流沟通,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及时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
6)        团队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开展总结,各负责人要积极反映工作情况,共同解决问题。
7)        负责人要积极参加例会,积极进行交流沟通,工作中团结合作,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8)        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征询团队成员,指导委员会和负责老师的意见,各部门共同讨论决定,不得擅作主张。
9)        负责人应对其他部门及指导委员会的质询作出合理的解释,对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及时整改。
10)    负责人直接对相关部门及教员负责,主管相应工作的策划,开展,总结,团队其他成员应充分配合。
11)    各部门负责人独立开展工作,其他部门不得过多干涉,但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
12)    各部门组员或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部长或组长要承担相应责任。
13)    各部门部长和组长每学期进行一次互评,记入档案;

                      第一章 “生命之光”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办公室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优质、高效、圆满完成办公室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生命之光办公室是在生命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资助中心指导下,在"生命之光"组织下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工作部门。负责生命之光办公室的管理,相关文书的起草和报账等,办公室的发展目标是促进团队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做“生命之光”的优秀部门。

 

 

 
一、机构设置

1、 控制部门人数: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人浮于事现象的发生。

 
2、 部长全面管理部内事务,并协调好与其他各部之间的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做
3、 好各项工作,部长因故不在位时,副部长有义务完成部内各项工作;成员之间
4、 有效配合,尽职尽责共同完成工作。
5、 部内成员均有明确的分工,责任到人。必要时,要互相帮助,共同完成任务。

二、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成员有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行事的权利。 

 
2、 成员有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创新的权利。

3、成员有与其他部门成员合作完成工作的权利。

 

4、 成员有对团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工作中问题的权利。

 
5、 成员有保留意见并向上反映的权利。

6、成员有热爱团队,团结民主,勇担责任,严谨认真,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工作的义务。

 
7、成员有严格要求自己,坚决维护团队及个人形象,不散布有损团队声誉的言论,不做有损团队形象的事情的义务。
8、成员有严格遵守团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的义务;
9、成员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积极参加团队活动的义务; 

三、例会制度

 
1、 单周六晚930于办公室开例会,讨论部内工作(总结,计划等),做好记录。开会时要严肃认真,积极发表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2、按时参加部门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如有紧急事情需提前请假。

 

3、 与会者做好会议发言准备,每次会议必须解决一定问题。

 
4、 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并做好准备工作。

四、工作评价

 

工作评价主要是针对部门各成员的工作情况而定。

 
工作评价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态度、合作精神、工作成绩。
1.工作态度:
以下情况视为工作态度差:
(1)     对工作不主动了解,漠不关心;
(2)     对于分配的任务进行逃避找借口;
(3)     对工作不重视,胡乱完工,草草了事;
(4)     工作出现漏洞,却未及时弥补。
(5)     工作出现严重问题。
以下情况视为工作态度好:
(1)     对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和积极的态度
(2)     勇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3)     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能力
(4)     及时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其余情况属于工作态度一般。
2.合作精神
有以下情况视为合作精神差:
(1)     严重脱离组织;
(2)     对同学或其他同事的建议置之不理;
(3)     工作无组织、无纪律,工作从不与其他同学商量,从来都是单独行动。
有以下情况视为合作精神好:
(1)     主动关心团队成员
(2)     经常其他成员磋商讨论。
(3)     充分考虑他人意见
(4)     积极与团队其它部门沟通,交流,合作。
其余情况视为合作一般。
3.工作成绩
有以下情况视为工作成绩差:
(1)     对于给定的工作任务总不能圆满完成;
(2)     一个学期没有成功开展或协助开展过一次活动;
(3)     工作一塌糊涂,并给生命之光带来极坏的影响。
(4)     经常无故缺勤或迟到者
有以下情况视为工作成绩好:
(1)         工作出色
(2)         获得社会,学校或院系的奖励
(3)         受院系老师或同学一致好评
其余情况为工作成绩一般。

五、评优

 

给工作优秀的组员以及参加活动比较积极的同学以肯定和表彰,每学期末部内举行一次评优活动。

 
奖项设置:生命之光办公室优秀成员;
奖励办法:由生命之光向获奖部员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二章 “生命之光”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
总 则
生命之光人力资源部是在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资助中心指导下,在生命之光组织下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工作部门。负责生命之光整个团队的招新,人员培训及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工资发放等工作。
细 则
、机构设置 
 部长全面管理部内事务,并协调好与其他各部之间的工作;各部员应积极配合部长尽职尽责按时按量地完成团队的各项工作。
二、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成员有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行事的权利;
2. 成员有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质疑及监督的权利;
3. 成员有保留意见并向上反映的权利;
4.成员有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创新的权利;
5. 部内成员有认真执行各项合理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为本部作贡献的义务;
6. 成员应遵守规定,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各项部内活动;
7. 成员之间应相互帮助,协调合作。有问题主动提出,若有事应及时请假;
8.成员应积极维护本部门形象及团队形象,不得散发对团队不利的言论,不得做有损团队名誉的事。
三、工作制度
1.认真完成部门的本职工作;
2.具体工作的安排应听从部长的分配,若有异议可以和部长讨论协商;
3.对于有异议的工作,在意见不一致情况下应首先保证部门工作的按时完成,工作完成后再分析研究吸取经验教训;
4.部员应积极为团队和部门的建设献计献策;
5.部门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真诚守信,努力将人力资源部建设成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集体;
6.工作时要热情、耐心、细心,主动解决实际问题;
7.遇到突发事件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力求当天解决;
8.未做完的工作须做好相关记录以便工作的交接;
9.部长应积极听取部员的意见与要求,维护部员的正当权益;
10.应及时向生命之光团队汇报部门的工作情况,重大事情应与团队讨论协商。
四、例会制度
1.双周四中午12:30召开例会,讨论部内近期工作及工作重点,要求按时到会,带好笔记本,开会时严肃认真,严禁打闹,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由指定人员做好记录并予以保存;   
2. 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并做好准备工作;
3. 例会时成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如有事需向部长事先请假;
4. 对缺勤者,迟到者将记录备案,并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
五、工作评价
工作评价主要是针对部门各成员的工作情况而定。
工作评价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
1. 工作态度:
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作态度较差:
1)对于自己的工作漠不关心;
2)对于分配的任务进行逃避,爱找借口;
3)对某一项工作任务胡乱完工,草草了事;
4)工作出现漏洞,却未及时弥补。
无以上情况,且对工作有真诚的兴趣和快乐的态度,勇于接受建议性批评,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经常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视为工作态度好。
其余情况属于工作态度一般。
2. 合作精神
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作能力欠佳:
1)不熟悉本职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职责范围不明确,遇到问题不善于独立思考和汲取经验;
2)不积极学习与工作相关知识,不向积极和他人交流经验和虚心讨教;。
无以上情况,且经常与部内同学磋商,充分考虑他们意见者,视为工作能力突出。  
其余情况视为合作一般。
3.工作成绩
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作成绩较差:
1)对于给定的工作任务总不能圆满完成;
2)一个学期没有成功开展或协助开展过一次活动;
3)工作一塌糊涂,并给生命之光带来极坏的影响。
无以上情况,工作出色,获得学校的各种奖励,受院系老师及同学一致好评者视为工作成绩好。
其余情况为工作成绩一般。
六、评优
为了给予工作优秀的组员以及参加活动比较积极的同学以肯定和表彰,时间定于生命之光学期末学期考核与评优。具体办法见团队考核与奖惩制度。
被评为优秀部员的团队成员将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获奖证书。其考核结果将备案用于下学期的人事调动的参考。 
第三章 “生命之光”活动部规章制度
总 则
生命之光活动部是在生命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资助中心指导下,在生命之光组织下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工作部门。负责组织生命之光各项活动的。
细 则
一.机构设置 
1. 为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人浮于事现象的发生,部内设部长,定期责任人(责任人周期为两周),和其他干事人员。
2. 部长全面管理部内事务,并协调好与其他各部之间的工作;责任人协助部长做好各项工作,部长因故不在位时,责任人有义务完成部内各项工作;成员之间有效配合,尽职尽责共同完成工作。
3. 本部成员:部长张雪晶,其他成员:闻博、粱穗莎、萧应婷
二、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成员有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行事的权利。 
2. 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质疑及监督的权利。
3. 保留意见并向生命之光、资助中心反映的权利。
4. 部内成员有认真执行各项合理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为本部作贡献的义务。
5. 成员应遵守规定,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各项部内活动。
6. 成员之间应相互出主意,想办法,协调合作。有问题主动提出,若有事应及时请假。
三、例会制度
1.单周五晚7点,双周六晚九点半召开例会,讨论部内近期工作及工作重点,要求按时到会,带好笔记本,开会时严肃认真,严禁打闹,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由定期责任人做好记录并予以保存。   
2. 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并做好准备工作。
3.例会时成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如有事需向部长事先请假。
4.对缺勤者,迟到者将记录备案,并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
四、工作评价
工作评价主要是针对部门各成员的工作情况而定。
工作评价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态度、合作精神、工作成绩。
1.工作态度:
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作态度较差:
1)对于自己的工作漠不关心;
2)对于分配的任务进行逃避,爱找借口;
3)对某一项工作任务胡乱完工,草草了事;
4)工作出现漏洞,却未及时弥补。
无以上情况,且对工作有真诚的兴趣和快乐的态度,勇于接受建议性批评,努
力提高自身的能力;能够主动提出自己的想法,经常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视为工作态度好。
其余情况属于工作态度一般。
2.合作精神
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合作精神较差:
1)严重脱离组织;
2)对同学或其他同事的建议置之不理;
3)工作无组织、无纪律,工作从不与其他同学单独商量,从来都是单独行动。
无以上情况,且十分关心同学,经常与部内同学磋商,充分考虑他们意见者,视为合作精神好。
其余情况视为合作一般。
3.工作成绩
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作成绩较差:
1)对于给定的工作任务总不能圆满完成;
2)一个学期没有成功开展或协助开展过一次活动;
3)工作一塌糊涂,并给生命之光带来极坏的影响。
无以上情况,工作出色,获得学校的各种奖励,受院系老师及同学一致好评者视为工作成绩好。
其余情况为工作成绩一般。
四、评优
为了给予工作优秀的组员以及参加活动比较积极的同学以肯定和表彰,特决定每学期末部内举行一次评优活动。
奖项设置:生命之光宣传部优秀部员2
奖励办法:由生命之光向获奖部员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四章 “生命之光”宣传部规章制度
为了使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之光宣传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更好地向同学传递信息,提供服务,促进与其他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发展,增强生命之光的活力以及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其在学校乃至全国的影响力,特制定本条例
总 则
生命之光宣传部是在生命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资助中心指导下,在生命之光组织下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工作部门。负责生命之光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细 则
一.机构设置 
1. 为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人浮于事现象的发生,部内按需分工设置部长、副部长
各一名,干事若干名。
2. 部长全面管理部内事务,并协调好与其他各部之间的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做
好各项工作,部长因故不在位时,副部长有义务完成部内各项工作;成员之间
有效配合,尽职尽责共同完成工作。
3. 本部下设宣传策划组(徐涛)、联络组(黄勇、史达、肖文)、展板海报组(李
慧、刘艳、徐超萍)。部内成员均有明确的分工,责任到人。但在别人需要,
自己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互相帮助,共同完成任务。
二、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成员有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行事的权利。 
2. 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质疑及监督的权利。
3. 保留意见并向生命之光、资助中心反映的权利。
4. 内成员有认真执行各项合理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为本部作贡献的义务。
5. 成员应遵守规定,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各项部内活动。
6. 成员之间应相互出主意,想办法,协调合作。有问题主动提出,若有事应及时请假。
三、例会制度
1.双周一五晚8:00召开例会,讨论部内近期工作及工作重点,要求按时到会,带好笔记本,开会时严肃认真,严禁打闹,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由指定人员做好记录并予以保存。   
2. 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并做好准备工作。
3.例会时成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如有事需向部长事先请假。
4.对缺勤者,迟到者将记录备案,并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
四、工作评价
工作评价主要是针对部门各成员的工作情况而定。
工作评价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态度、合作精神、工作成绩。
1. 工作态度:
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作态度较差:
1)对于自己的工作漠不关心;
2)对于分配的任务进行逃避,爱找借口;
3)对某一项工作任务胡乱完工,草草了事;
4)工作出现漏洞,却未及时弥补。
无以上情况,且对工作有真诚的兴趣和快乐的态度,勇于接受建议性批评,努
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经常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视为工作态度好。
其余情况属于工作态度一般。
2. 合作精神
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合作精神较差:
1)严重脱离组织;
2)对同学或其他同事的建议置之不理;
3)工作无组织、无纪律,工作从不与其他同学单独商量,从来都是单独行动。
无以上情况,且十分关心同学,经常与部内同学磋商,充分考虑他们意见者,视为合作精神好。
其余情况视为合作一般。
3.工作成绩
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作成绩较差:
1)对于给定的工作任务总不能圆满完成;
2)一个学期没有成功开展或协助开展过一次活动;
3)工作一塌糊涂,并给生命之光带来极坏的影响。
无以上情况,工作出色,获得学校的各种奖励,受院系老师及同学一致好评者视为工作成绩好。
其余情况为工作成绩一般。
五、评优
为了给予工作优秀的组员以及参加活动比较积极的同学以肯定和表彰,特决定每学期末部内举行一次评优活动。
奖项设置:生命之光宣传部优秀部员2
奖励办法:由生命之光向获奖部员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五章“生命之光”家教组章程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之光”团队是一个为武汉市贫困家庭提供义务家教的爱心组织。团队现由家教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活动部、宣传部组成,其中家教组为团队的主体。家教组成员都应以作为“生命之光”的一员为荣,严格要求自己,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
义务
(一)教员家教篇
1.每周进行一次家教活动,具体时间须与学员商定,不得迟到早退。若有事不能按时到或不能到需要事先告知学员。
2.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衣着整齐大方,尊重学员及其家长。
3.家教过程中,避免接受家庭的物质馈赠,避免在学员家吃饭。
4.多与家长沟通,随时了解学员的学习及生活状况。
5.与学员及其家长沟通时,注意言辞,和气至上,礼貌待人,避免涉及家庭收入等敏感话题。
6.关心爱护学员,与学员建立良好、正常的朋友关系,不得有歧视或厌烦的情绪。
7.教学过程中要态度和善,耐心讲解,对学员循循善诱。经常鼓励学员,让学员对学习产生兴趣和动力。
8.教学过程中遇到不会的问题不可不懂装懂或含糊而过,要敢于承认自己的不足,可将问题带回学校查阅有关资料或请教同学。
9.家教过程中遇到学员不太配合等困难时不能轻易放弃,要调整好心态寻求解决办法,必要时可与组长或其他教员交流商议。
10.注意观察学员情绪,主动帮助其解决心理上的问题。
11.家教时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展示出我们“生命之光”成员的蓬勃朝气,并以此来感染我们的学员。
12.做事有始有终,不可半途而废。
(二)教员活动篇
1.积极参加“生命之光”团队组织的各种活动,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组织布置的任务。
2.热爱“生命之光”团队,热爱自己的工作,不做有损团队形象的事。
3.按时参加例会,有事不能参加须向组长请假。
4.与组内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共同创建一个温暖的小家庭。
5.有问题或不满及时向组长提出,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三)组长篇
1. 热爱“生命之光”团队,积极主动与负责人及各部门联系交流,及时将有关事宜或任务传达给教员,有效地发挥纽带作用。
2. 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协助组织相关活动。
3. 组长之间要经常联系,交流经验,促进感情,共同营造和睦的团队氛围。
4. 关心并尊重教员,经常与教员交流,了解教员的生活及家教工作情况,多帮助教员解决各种问题。凡事多为教员考虑,满足教员的合理要求。
5. 多组织小组内、小组间或小组与部门间的活动,促进教员间的交流,增进教员间的感情,把小组建设成温暖快乐的小家庭。
6. 经常与家庭联系,了解教员的家教情况及学员的学习情况。
7. 每学期对家庭进行至少一次家访。
8. 多向教员传授有效的学习和工作经验。
9. 注意自身形象,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给组员树立榜样。
 
1.每位家教组成员可凭卡自由使用办公室里的电脑和书籍。
2.每位家教组成员对团队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随时向组长或负责人提出。
3.每位家教组成员遇到任何困难可随时向团队寻求帮助。
4.每位家教组成员可参加团队举办的各种活动。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之光”团队                                 
                                                                                  20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