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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作者:编辑: 时间:2012-04-20 点击量:

校研〔20128

各院(系、所):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要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把握学术前沿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目标。本次修订过程中,各学科要认真总结 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经验和研究成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按照国家关于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思路进行(见附件1)。

(二)本次主要修订学术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强调分类培养的原则,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必须突出科教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必须与 行业紧密结合的要求,培养方案要区别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能充分反映国家、社会及学校对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突出研究生科研能力、 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三)提高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在课程教学和培养过程中,明确国际化课程学习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要求,更加快速和有效地提高研究生国际交流和合作的意识和水平。建立国际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的学科或专业应该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

(四)鼓励条件成熟的学科,开展学术学位研究生硕博贯通培养模式。整合课程学习,建立分流和淘汰机制。通过长学制培养模式,全面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的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以及科研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培养质量。

(五)探索建立培养过程的淘汰制度。在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答辩和学位评定各环节形成合理分流和淘汰机制。

(六)本次培养方案建议按照一级学科进行修订。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具有前沿性、先进性和前瞻性,并能体现学科优势和特色。鼓励设置交叉学科研究方向,并在课程设置、科研训练等各个环节予以体现。

(七)培养方案必须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培养方式、培养过程要求、考核方式、学位论文等内容。

(八)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必须是今年课程体系建设中经学校批准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课程体系中的课程。

二、本次修订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此次修订,课程分为校级公共课、一级学科基础课、二级学科基础课、博士专修科和硕士专修课五个模块。建议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一级和二级学科基础课可合并为一个模块。

 (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

1.学习年限:不变

2.学分要求

 博士课程减少3学分,普通博士生总学分要求≥29学分。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53学分,最低学分要求见表1

 博士英语强化训练课程是否作为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课程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并在学分分配表和课程设置表中明确,不可作为选修课程要求。

博士生必须选修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具体要求见附件2

3.建立学术学位研究生长学制培养的学科,本次培养方案中要明确相关的规定。

(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

1.学习年限:学校批准的培养年限。

2.学分要求

 三年制硕士总学分增加2学分,二年制总学分不变。最低学分要求见表2

硕士生必须选修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具体要求见附件3

 

附件(下载):

1.《关于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分要求及学分分配表

3. 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分要求及学分分配表

              

                            Ο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研究生  培养方案  意见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24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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