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值守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学生外出离开武汉市要向所在院(系、所)报告;各单位不得组织集体出游。
三、认真开展安全检查。要认真梳理排查并化解职能和管辖范围内安全稳定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微机室、化学危险品使用和存放处、教室、图书馆、接待中心、生产车间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并对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要对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要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总务、基建、后勤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交通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校园交通疏导和安全管理。
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增强忧患意识,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五、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即时掌握情况,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如实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