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含工人技师)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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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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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转发人事处通知,请符合晋升职称的教师在10月25日按要求提交材料。如有需要查询有关问题请到党政办公室进行查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
关于开展2009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含工人技师)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空岗聘任及十三级空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4日~9月20日核岗,下达各级各类岗位空岗数。 2.9月25日前各院系提交通讯评议材料,10月30日前学校完成校外通讯评议并向院系反馈评议结果。 3.11月15日前各院系完成评聘、材料展示及申诉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校聘办。 4. 11月19日校聘任办接受主校区人员申诉,11月20日校聘任办接受同济校区人员申诉(地点另行通知)。 5.12月15日前校聘办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并公示成果统计表。 6. 12月25日之前完成校学术评议及聘任工作。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空岗聘任材料 1.教师系列 (1)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张); ②《申报教师高级岗位业绩一览表》25份; ③《申请教授(副教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 ④近五年来发表论文(标明期刊号)、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各院系分管科研主管部门或财务处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课课表(各院系教学主管部门证明)、指导研究生(各院系研究生主管部门)情况证明和教学评价情况(在申报表中填写教学评分,由院系分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等材料各1份; ⑤学历和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申报讲师、助教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其它专业技术系列 (1)申报高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业绩一览表》15份; ③相应申报系列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 ④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承担课题批准件、到账经费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任课课表(由院系教学主管部门证明)等材料各1份; ⑤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2)申报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3.工人系列 申报工人技师岗位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申请技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5份; ③技师资格证书等其它反映业务成果的相关材料1套。 4.院、系(所)提交材料清单 ①《关于报送 年空岗聘任名单的报告》1份(名单请按类别、职级分开,分页打印); ②各类人员分类汇总《业务成果统计表》1套; ③评审费交费回执(人事处网页下载后到主校区财务处南三片交费)。 (二)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 1.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1份,16K纸; 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1份; ③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 2.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1份。 3.院、系(所)提交材料清单: ①《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情况一览表》1份; 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业务成果统计表》(分类汇总)1套。 四、提交材料要求 1.院系提交的所有表格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上所有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聘任资料类”栏目类下载。材料统一按时间要求交校聘办。 3.个人申报材料要求分装档案袋上报(原件材料在核对时另带),封面要求注明单位、申报人、申报系列、申报岗位。(详见“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人事处代章) 2009年9月28日
(2009-9-28 16: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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