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学校将启动2010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以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8个领域归口申报:
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学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
(3)职务要求: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2.业务条件
(1)A类(国内申请人)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国籍,且人事关系在我校,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突出的创新能力(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人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冲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潜力。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影响因子大于10以上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且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注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人可适当放宽)
已经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再申请本计划。校“学术新人奖”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B类(海外申请人)
申请者现应在海外一流大学(世界前200位)学习或任职。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或在影响因子20以上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H指数为8以上。
申请者已通过学校考核,并承诺全职来校工作。
三、申报名额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院系(所)限报1人(含A、B类),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3人。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应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各单位统一向校人事处报送申报人员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1.个人申请。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院系推荐。各院系(所)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候选人学科领域进行分组评议。
4.学校审批。将专家评议情况报学校审批,确定上报人选,并公示。
5.组织上报。公示结束后,组织人选整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教育部。
五、支持措施
自然科学类总资助额度为50万元,人文社科类总资助额度为20万元。原则上采取一次核定,分期资助的办法。
1.第一期经费:为启动经费,按总资助额度的40%(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8万)拨付。任务核定后即下拨。
2.第二期经费:为中期资助经费,按总资助额度的20%(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拨付。期中考核为优秀者拨付全部,合格者拨付一半,不合格者不再支持。
3.第三期经费:为滚动支持经费,按总资助额度的40%(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8万)拨付。结题验收考核为优秀者拨付全部;合格者拨付一半;不合格者不再拨付。
六、考核与管理
1.申请获批后,入选者即与学校签订《“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任务书》,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任务书进行考核、管理。
2.中期考核。资助期期中(一般在获批后一年半的时间左右),学校组织专家对入选者进行中期考核。
3.结题验收。资助期结束,学校组织专家对入选者进行结题验收。
七、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关于申请书第十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代学校填写初稿),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模板如下,请参照填写:申请人xxx是我校优秀青年教师,对科研和教学工作充满热情,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xxx同志从事xxx等领域的研究,在xxx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近年来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xxx、xxx等多项科研项目,发表SCI收录论文xx篇,其中第1作者及通讯作者xx篇。本申请中提出的xxx研究工作是当今xxx领域的研究热点,是国内外研究者们关注的研究方向,其研究工作设想合理可行,具有创新性,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校学术委员会一致同意该同志申请“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申请书所附的证明材料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附后装订。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编目录、页码,务必不得超过40个页码。附件与申请书涉及的内容、顺序保持一致。所有申报材料均双面印制。
3.各单位提交《“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版。
4.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9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人事处教师办。所在单位对申请书、申请材料核实后务必在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 系 人:韩晶 钱思 联系电话:87543610 87543710
电子信箱:hanjing@mail.hust.edu.cn
附件:
1.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人 事 处
2010年4月14日
(2010-4-14 11:30:1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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