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转发学校人事处通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6月22日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学院党政办公室。因评审的需要,请大家按时提交。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年6月9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学校将启动2013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以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8个领域归口申报:
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
3、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突出的创新能力(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人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冲击“”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潜力。
4、 国内申请人(A类)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我校工作,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 海外申请人(B类)现应在海外一流大学学习或任职,已经通过学校考核,并承诺全职来校工作,拟于近期正式进校。
6、已获得“计划”、“青年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考虑到学校总体指标有限,且该项工作每年开展,因此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限报1人(含A、B类),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3人。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申请。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院系推荐。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候选人学科领域进行分组评议。
4.学校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报学校审批,确定上报人选。
5.组织上报。组织人选整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候选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附件材料,包括:
(1)代表作首页复印件;
(2)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3)必须提供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4)必须提供曾获科研和学术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附件材料纸质版须按以上顺序整理,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3.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白色艺术纸封面,双面印刷,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核实后在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校(院)长(签章)”由学校统一负责办理,落款时间不填。
(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报告一份,主要包括院系遴选程序、推荐意见、候选人排序等内容,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其他相关说明
1. 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2.请各申报院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3. 请抓紧开展人选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6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人:刘婧婧 刘伟
联系方式:
liujingjing@mail.hust.edu.cn 87556046
附件: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人 事 处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