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1.2013年10月15日前,各院系在核定的“2012-2015年教师高级岗位申报指标数”内,按照均衡使用的原则,报送2013年度年高级岗位申报限额。
2.2013年10月20日前,各院系将申报人员材料报校聘办,进行集中审核。
3.2013年11月1日前,校聘办完成材料集中审核。
4.2013年11月20日前各院系完成材料展示(不少于两天)、评聘、公示(不少于两天)及申诉工作,并将拟聘人员申报材料报校聘办。
5.2013年12月5日前校聘任办接受申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6.2014年1月10日完成校学术评议和聘任工作。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空岗聘任材料
1. 教师系列
(1)申报教师系列高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
②任课课表(各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发表论文复印件(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专著原件、论文被SCI/SSCI/CSSCI等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各院系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
(2)申报教师系列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 其它专业技术系列
(1)申报高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
②《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业绩一览表》1份;
③ 相应申报系列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院系签字盖章);
④任课课表(各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发表论文复印件(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专著原件、论文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各院系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⑤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2)申报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3. 工人系列
申报工人高级技师、技师岗位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1份;
(2)《申请技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院系签字盖章);
(3)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其它反映业务成果的相关材料1套。
4. 院、系(所)提交材料清单
(1)《2013年教师高级岗位拟使用指标情况一览表》及《2013年拟申请非教师系列高级及工人技师岗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10月15日前报送);
(2)《关于报送2013年空岗聘任名单的报告》1份(名单请按类别、职级分开,分页打印);
(3)《2013年申请教师高级岗位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院系盖章签字);
(4)非教师系列高级岗位申报人员分类汇总《业务成果统计表》1套。
(二)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材料
1. 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1份;
(2)《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1份;
(3)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
2. 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1份。
3. 院、系(所)提交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情况一览表》1份;
(2)《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业务成果统计表》(分类汇总)1套。
四、有关说明
1.今年教师岗位聘任工作执行《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文件。
2.任职年限、学术成果、年龄等统计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和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业务条件必须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5.个人申报材料要求分装档案袋上报(原件材料在核对时另带),封面要求注明单位、申报人、申报系列、申报岗位(详见“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6.以上所有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聘任资料类”栏目类下载。材料统一按时间要求交校聘办。
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人事处代章)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