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和《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将开展对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14下半年至2015年6月新进教师(含辅导员)及往年进校后未参加岗前培训的青年教师;往年参加培训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青年教师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考试(注意考试科目)。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1.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环节,安排在校本部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专题讲座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校老师教育教学技能》课程,届时将邀请知名学者专家、学校领导及教务处、人事处、科发院、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教书育人、科研管理、学校核心政策等开设讲座。要求校本部全体培训对象参加,实行考勤制度,缺勤3次以上者将不得参加全省统考。
2. 第二阶段:教学实践环节,集中在9月进行。各院系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为每个新进校青年教师指定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教学指导,进行全面的传、帮、带。新进教师须在此期间完成10个课时的听课或教学观摩,2个课时的试讲任务,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教师教学实践情况记载表》,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院系审核、盖章后报人事处备案。
3. 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收费标准
1、网上报名:本次培训、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人事处审核确认方式进行。具体网络报名方法,详见附件1。
网报时间:7月1日—7月15日
◆请报名参训并报名考试人员务必记住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并按照要求上传电子照片(1、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2、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3、正面照,免冠,无头饰;4、准考证及培训合格证书上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一致;5、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2. 参加培训教师到所在单位备案,各单位请于7月1日前报送《岗前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请备注是否参加考试。电子档发至:jjq@hust.edu.cn。
3. 培训费用:根据《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每位学员培训培训费440元/人,考试费140元/人(考试费用由学校代收,上缴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考虑到我校青年教师实际情况,学校自2009年开始已将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纳入我校教师培养总体规划,上述两项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医院新进职工培训有关费用按照2012年政策执行。
4. 教材、培训课表和听课证领取在培训开始后领取。
四、考试与考查
1. 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考试(考核)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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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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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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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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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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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 日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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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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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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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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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 日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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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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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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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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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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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课程论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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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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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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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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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课程论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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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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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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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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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表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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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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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准考证打印:参训考生于2015 年8 月31 日0 时起登录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统考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高校老师教育教学技能》以院系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考核。见附件4。
考试、考查与考核均合格后方可发放《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4.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员按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参加统一考试。须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网上报名并统一上报人事处,并按要求注册。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请报至院系并提交人事处。
5.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教学实践任务,培训结束后,学员结合本专业制定出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9月30日前随《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教师教学实践情况记载表》一并交人事处。
联系人:金建强
人事处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