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武汉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是用于科技成果推介和技术转移,推动重要产业领域共性技术的发展,扩大科技创新成果的社会化受益面,促进更多创新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推广价值,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实现较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共性技术推广项目。
2008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08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在武汉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对行业的技术进步有导向作用;
2.列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指南项目;
3.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已通过鉴定、中试,并在一定范围内完成生产示范,证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4.辐射力强,覆盖面广,能跨行业、跨部门应用,能形成一定规模经济。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2008年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的申报方法。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武汉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项目申报表》,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全套材料一式十份报送武汉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同时,在武汉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hst.gov.cn)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上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必备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生物、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 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说明)材料;
● 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 用户使用意见(报告)。
武汉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项目申报表http://www.whst.gov.cn/kjgg/070514.doc可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hst.gov.cn)下载。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开展2008年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日期为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桂军
联系电话:65692219
地 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7室
邮 编:430023
E-mail:cgc@wuhan.gov.cn
二○○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