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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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湖北省科技项目建议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08-05-06 点击量: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了解全省各行业、各地方的技术需求,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转变,以期更有效地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发展的一线聚集,全面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决定面向全省常年征集科技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建议项目类别及范围

我厅征集的建议项目分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研究与开发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四类。各类建议项目征集的范围分别是:

1、重大科技专项是为了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并形成产业规模,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而设立的科技计划。

项目建议承担单位须为在湖北境内注册企业;工业类企业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净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自筹资金额度是省拨经费的4倍以上;农业类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自筹资金额度是省拨经费的4倍以上;创立时间2年以内的企业不受销售收入限制,净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自筹资金额度是省拨经费的5倍以上。

2、研究与开发计划是面向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为主攻方向,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创新示范工程、示范基地为主要内容的科技计划。

工业类项目的建议承担单位须为湖北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自筹资金额度为省拨经费的4倍以上。

农业类项目的建议承担单位须为湖北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限于示范基地及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项目);建议承担单位为企业时,企业自筹资金额度为省拨经费的4倍以上。

社会发展类项目的建议承担单位须为湖北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限于医学临床研究中心),建议承担单位为企业时,企业自筹资金额度为省拨经费的4倍以上。

3、软科学研究专项是以湖北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求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湖北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战略研究,为决策提供支撑而设立的科技计划。建议承担单位为湖北省内的高校、科研院所、行政事业机构、企业等。

4、自然科学基金是为了增强我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产业技术发展提供前期技术支撑而设立的,以应用技术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要内容的科技计划。建议承担单位为湖北省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二、提交项目建议的程序及要求:

1、提交的项目建议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

2、项目建议材料实行网上征集与书面报送并行的办法。先进行网上征集,网上征集成功后,再报送书面材料。

3、网上征集时,各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网址:www.hbstd.gov.cn),按照“网上办事登录”提示操作,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提交。  

4、书面材料一式2份送省科技厅相关业务主管处室。书面报送时,请将网上受理编号标注在书面申报材料的左上角,对未获得网上受理编号的项目建议书,省科技厅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电话:

省科技厅计划处   李翠华      02787135857

                 周云峰      02787135855

                 李斗林      02787135557

省科技厅高新处           02787135813

省科技厅农村处   胡顺安      02787135805

省科技厅社发处           02787135787

省科技厅法规处           02787135861

省科技厅成果处           02787135797

 

附件:  1、湖北省科技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建议书(格式)

2、湖北省科技计划研究与开发项目建议书(格式)

3、湖北省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建议书(格式)

4、湖北省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建议书(格式)

 

附件下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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