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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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请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10-02-24 点击量:

各相关院系:
    为了做好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就申请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的类别
        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其它项目:非集中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的申请期,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项目的初审
    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是对其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前景以及可行性进行评议和综合分析。其目的是提高申请项目的质量。初审重点是立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研究工作基础以及必要的形式审查。
 初审的程序为:
    1、由院、系组织专家进行院系审查,审查通过后,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一式1份初稿及院系申报清单由科研秘书集中报科发院纵向处。
    2、由科发院纵向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并及时将专家意见反馈给各院系。由院系反馈给申请者进行修改。
 
三、申请工作的进度安排
    1200912月下旬,学校动员大会,各单位可提前进行申请工作的动员。
    2200912月上旬至20102月上旬,由申请者进行申请项目的设计和申请书的撰写。
    32010225前,由各院、系科研管理秘书将申请项目一式1份初稿及院系申报清单集中上报科发院纵向处,同济校区交科发院同济办。
    4201022627日,各院系科研秘书集中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52010228201032,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校内评审。
     6200933前科发院将校内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各院、系。
     72009310前各院、系将正式上报的面上、青年基金、重点项目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原件一式3份和电子版申请书同时上报科发院纵向处。同济校区与39前集中交科发院同济办。项目为集中申报,不接受老师个人申请。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0912月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0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2 自然科学基金委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请查阅《2010年度项目指南》。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011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部分项目类型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原则上电子申请书要控制在100M之内。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
         重大国际(地区)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方式,申请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在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中选择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使用)”在线填写,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4、申请者严格按基金委2009年项目指南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申请书。形式审查由各院系负责。
   5、要重点组织好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
   6、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范围。
   7、每个申请者申请面上项目数限为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限为一人。
   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参加项目数不限。
   9、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或参加申请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数限为一项。正在承担重点或重大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重点项目。
   10、每人同时承担项目不得超过3项,两项面上类,一项重点类。
   11、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1日未满35周岁,并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2、曾经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者,不能再次申请青年基金。
   13、每个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申请各类项目不需同行专家推荐);在职博士的申请,除了有两名高级人员推荐外,必须有导师的推荐信。
   14、对于研究内容涉及国际合作的申请或课题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研究人员的申请,要求在申请书中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及委托签字的委托书。
   15、对于在以往基金资助基础上提出的新的申请,请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上一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本次申请的研究内容与前一个项目的区别。
   16、重点项目请按照指南确定的领域和研究方向填写申请,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自由申请项目。要求申请者承担过基础研究课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7、每个申请者电子邮箱必须填个人常用邮箱,联系电话必须填写个人手机。
   18、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亲笔签名。
   19、若项目组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必须在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的公章
   20、凡参加外单位合作申请的科技人员,必须通过院、系科研管理部门备案报科发院办,统一盖学校公章。
 
五、新的变化
    1、自然科学基金委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请查阅《2010年度项目指南》。
    2、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重大国际合作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中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研究期限超过12个月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均列入3项的超项规定,杰出青年基金申请时不受项目总数的限制。
    3、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博士后以及年工作量在6个月以上的特聘人员,拟聘人员不能以我校名义申请。
 
六、有关要求
    1、申请项目的周期和申请经费: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申请研究周期为三年,研究起止年月为20111月至201312月,申请经费一般为45万元左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四年。
    2、项目管理系统无查重功能,请申请者和参与者认真核查是否超项。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办法、指南及学科代码等可访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www.nsfc.gov.cn
    4、各院系提交申请书请在一份(非原件)申请书上盖章,同时提交经院系领导签字的申报项目清单。明确说明,项目经院系审核,符合基金委的各项规定,人员不存在超项及其他违规行为,申请书形式审查合格,同意申报。不在清单中的项目,我处不予受理。
    5、申请者在填报申请书时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向各院、系科研管理部门、科发院纵向处、科发院同济办咨询。
联系电话:科发院同济办李苏中83692850
                     科发院纵向处陈小锋 87543437
 
科发院纵向处
2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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