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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二�一�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10-04-1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鄂科技通[201013号文《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湖北省科技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时间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项目:

1、自然科学奖: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作为学术著作出版三年以上(到推荐截至日期),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先进性、创造性和科学意义。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目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对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如署有国外工作单位的,应当由国外工作单位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属于作者的书面证明。上述两种情况不能提供书面证明的,不应作为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进行推荐。

科技专著不得单独推荐自然科学奖,应作为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和相关论文一并推荐。

在医疗卫生类科技成果中,属生物学和基础医学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应推荐自然科学奖;通过临床观察或病例分析研究发现某些对治疗疾病有意义的规律、现象和特征并有新的理论观点的成果,亦按基础研究类成果报自然科学奖。

2、技术发明奖:应是已获发明专利授权、主体技术应用于生产实践三年以上(到推荐截至日期),且取得2006年以来省科技成果登记号的项目。同时应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科技进步奖:主体技术应用于生产实践三年以上(到推荐截至日期)并取得2006年以来的省科技成果登记号的科技成果。取得省科技成果登记号并获得验收证明的国家或省部级计划项目,也可以申报科技进步奖。

软科学研究成果,原则上应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学科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应(引)用三年以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取得软科学评审证书一年以上(到推荐截止之日),并经应(引)用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科普作品可以作为公益类项目,推荐参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4、成果推广奖:必须推广三年以上,并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项目;曾获省级以上其它类科技奖励的项目,获奖以后又进行了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获奖满两年后,也可申报成果推广奖。

5、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按《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进行推荐工作。

上述五项中所提到的到推荐截至日期,均以2010430日为截止日计算。

  二、申报材料:

报奖项目的推荐材料为《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由各院、系、所形式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学校科发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医科项目交同济医学院王月萍处)。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包含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种形式。电子版推荐书分电子版主件和电子版附件。书面主件应从《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录入系统》中打印生成。 

提交的书面推荐书应一式3份,其中盖有红章的原件1份,复印件2份。书面附件的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以不提供原件,只提供复印件。

请严格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填写《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时请务必准确填写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全称以及完成人的姓名。主要完成人的手机、固定电话及E-mail地址也请准确无误填写。

电子版附件和书面附件应严格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应一致。

各院、系、所应按《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表》的要求,对报奖项目材料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并在报奖项目推荐书推荐、评审意见栏注明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字样,加盖院系所公章。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

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报奖项目课题组先填写《我校申报湖北省教育部科技奖项目联系单》(在科发院网站下载)发送到tdh@263.net

2.在科发院网站上下载《2010年度湖北省科技奖励工作手册》并完成《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的填写,于420日前提交一式3份给科发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医科项目交同济医学院王月萍处)。科发院将于42123日组织校内专家预审,预审通过的项目科发院将以Email方式给项目负责人发送用户名和密码。

3.报奖项目课题组应在425日之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管理系统》(电信网入口:http://58.48.110.210或教育网入口:http://59.71.190.8),上传电子版主件文件和附件文件到指定网页。

  四、注意事项:

1.各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必须在推荐书上盖章。

2.推荐书填写好后,草拟完成单位审查意见经院(系)领导审查签字,于420日前送科发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审查后,再行上传、打印、装订。

3.申报院(系)必须报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报送由申报院(系)填写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表》2份。

4.科技奖励申报结束后,报奖项目课题组注意浏览省科技厅网址 (www.hbstd.gov.cn),可以了解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为体现评审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省科技奖励的初评工作为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复评为会议封闭评审的方式进行,并要求部分项目完成人参加异地电话答辩。复评答辩时间预计在8月份进行,省科技厅将以Email方式或者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5.为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已获专利的成果在评审时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原则。省科技奖为了既发挥鼓励对湖北经济和科技做贡献的引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大政方针,在继续鼓励优秀科技成果在湖北应用外,对在省内应用不够而在省外应用很好、影响很大的重大科技成果以同样的标准进行评审。   

6.推荐工作日期:受理起止时间为:46—428日,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书面与电子版)、汇总表于428日前交科发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逾期将顺延下一年度申报。

联系部门:科发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

联 系 人:陶端华、王月萍

联系电话:8754363783692851

                                                 

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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