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要求,结合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范围及年限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可申报一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超过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不再参加申报评选。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均依据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文件确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三、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学术新星奖学金。其中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和学术新星奖学金由学校组织评选。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5.已进行学籍注册且未超出基本学习年限。
(二)上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能参评: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校级党、团行政处分;
2.有课程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不通过,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均以研究生院数据为准;
3.在学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
6.有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三好学生参评学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学习成绩优秀;
2.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学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段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一学年以上;
2.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3.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五)自强奋进奖学金用于奖励自立自强、奋发进取的研究生,参评学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或遇到重大变故等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
2.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突出;
3.在挑战和困难面前,志存高远、敢于担当、勇于奋斗、百折不挠。
(六)文体公益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化体育、艺术技能或社会公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参评学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两条:
1.积极组织或参与院(系)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活动;
2.在校级以上文体活动、技能竞赛中成绩名列前茅,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3.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
4.在政府、社会团体、学校、院系组织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七)科技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创新、科研奖励、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学生应当在参评学年以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身份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译著);
2.荣获校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
3.在发明创造活动中获得发明专利;
4.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有学术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在课题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等;
5.在校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
6.各院(系)学位委员会认可推荐的其它类型科技创新成果。
四、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订生命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并组织有关评审工作,对学院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
五、奖学金金额
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品德好、学业表现好、综合素质好、积极参与学生工作、服务同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 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800元。学校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评选不超过20人,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同年内不可兼得。
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和科技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自立自强、文体公益、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和科技创新奖学金不可兼得。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和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800元。
研究生学术新星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学术创新精神,取得突出学术创新成果的研究生。获得学院科技创新奖学金推荐资格者可申报学术新星奖学金。学术新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学校学术新星奖学金评选不超过10人。
六、评选流程
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主要依托研究生党支部评选。具体流程如下: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般以研究生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确定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及评选要求,各研究生党支部成立支部奖学金评选小组,制定党支部评选方案并公示,评选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团队成员为组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2.各支部奖学金评选小组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具体环节包括个人申报、审核评议、汇总公示。
3.党支部所在团队内公示异议后,向学院提交最终材料,学院审核无误后在院内公示,上报学校审核。请在10月10日前将《生命学院党支部—研究生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318936475@qq.com,纸质版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交至学院215办公室。
4.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负责评选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七、注意事项
1.五育综合测评是评选研究生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准入要求,五育学分不达标的研究生不得参评该年度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具体参考评选细则详见《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五育综合测评认定方案》。
2.各党支部的评选方案由支部奖学金评选小组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商议决定。
3.其他未尽事宜,由支部奖学金评选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