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并推荐学院自强大学生参评2025年华中科技大学自强之星,生命学院开展2025年“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院同学学习的自强事迹(详见附件一)。
二、院系报名
1.报名时间:3月4日-3月7日12:00前
(1)满足参评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二,需附相关佐证材料)、填写班级意见记录表(附件三);
(2)结合申报类别、自身情况等撰写不少于1000字匿名自我介绍(涵盖自强事迹,且不得出现姓名、学号、班级、学院等相关信息);
(3)填写《生命学院2025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四);
(4)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以“自强之星+姓名+年级”命名打包发送至1677389248@qq.com。
2.材料评审时间:3月7日-3月8日
学院组织“自强之星”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打分,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2:1比例确定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申报材料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五)。
3.答辩评定及风采展示时间:3月9日
学院组织候选人开展答辩展示,根据答辩情况确定6名学院2025年“自强之星”荣誉称号。
4.公示与上报时间:3月10日-3月13日
将获选2025生命学院自强之星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参评2025年校级自强之星荣誉称号评选活动。
三、注意事项
(1)获得“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在2025年下学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时,同等参选条件下优先获得;
(2)候选人答辩,所有候选人根据分组抽签结果,从一号开始,依次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一经发现造假虚报,取消参评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小组讨论决定。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5年3月4日
附件
附件一: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自强之星评选说明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自强之星申请表
附件三:2025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请人班级意见记录表
附件四:生命学院2025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五:华中科技大学2025自强之星申报材料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