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相关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生命学院2023、2024、2025级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学习优秀奖学金(800元);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
自强奋进奖学金(800元);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800元);
社会公益奖学金(800元);
科技创新奖学金(800元);
三好学生奖学金(2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
国家奖学金(10000元)。
三、制度依据
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附件一);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号)》(附件二);
3.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院发〔2026〕3 号)》(附件三)。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9月4日,各年级成立综合考评及奖学金“年级评选小组”, 负责制定年级综合考评和奖学金评选方案,“年级评议小组”组长应由年级辅导员担任、小组成员由各班班级代表(每班 2 人)、教师班主任代表共同组成;
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 负责核实奖学金申请材料、组织班级内公开评议及上报班级评议结果至年级,“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原则上应由班长担任、小组成员由班级核心骨干组成(人数不得少于 5 人、且具有代表性);
9月4日- 9月18日,班级评选小组组织班级全体同学开展综合考评(全班同学填写附件四:《生命学院2025-2026学年综合考评项目登记审核表》,上报班级评选小组认定,本人签字无误后,经班级汇总附件五:《生命学院2025-2026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公示后上报年级评选小组),同时组织班级同学申报各项奖学金,具体环节包括个人申报(申请人按照奖学金评定文件要求填写附件六《生命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班级审核(班级评选小组收齐相关材料并审定参评资格)、班级评议、班级公示并汇总附件七《生命学院奖学金汇总表》上报年级评选小组,年级核定,随后由年级评选小组汇总各班综合考评结果在年级进行公示,统筹年级各项奖学金评选结果,经年级公示报学院资助辅导员。
9月21日前,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9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上报学校。
五、注意事项
1.全体在校本科生必须参加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年度综合考评;
2.未参加年度综合考评的本科生不得参评该年度奖学金。
3.各项奖学金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有加分项以参评学年度为准,无证明材料原则上不加分;任何证明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未交的证明材料不予以认定。
4. 非毕业年级奖学金参评者的五育加分总和原则上不得低于1.1分,毕业年级不得低于1.0分;三好学生奖学金参评者不得低于1.3分,国家奖学金参评者五育加分总和原则上不得低于1.6 分。
5.学习优秀奖学金获评者由专业加权成绩排名确定;其他奖学金参选者应当通过班级公开评议及投票确定。
6.原则上,单项奖学金每人最多可获评2项、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同时获得其他单项奖学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参评学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参评学年度内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有不及格记录;参评学年度内在学校或学院寝室安全卫生检查中因安全卫生不合格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参评学年度内无任何理由未参与体育测试或2次及以上体测不合格;参评学年度内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经核实的;其他应当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
附件
附件一:校学〔202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二:校学〔2023〕11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三:院发〔2026〕3 号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附件四:生命学院2025-2026学年综合考评项目登记审核表
附件五:生命学院2025-2026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
附件六:生命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七:生命学院奖学金汇总表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