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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院级初评的通知

作者:编辑:王鹏 时间:2018-04-04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开展华中科技大学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资助委员会为积极推动活动开展,近期将进行此次评选活动的第一阶段:院系初评。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

二、参评方式

   1.加入QQ群123725371获取申请表并了解相关资讯;

   2.申报材料:自强标兵申请表(附件一)、成绩单、自强事迹(至少1000字)、荣誉证书复印件、贫困生等级认定结果(克服贫困类需通过贫困生等级认定)、残疾证明(身残志坚类),以上材料均以电子档形式上交(荣誉证书或残疾证明可以照片形式);

   3.在4.7日晚24:00前将材料以班级+姓名的形式命名打包发至邮箱1320198550@qq.com。

三、活动流程

   1.评选活动第一阶段:院系初选      时间:3.21-4.11

①材料初评:根据所上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材料初评,并筛选出参与院系最终答辩同学,时间:3月21日-4月7日;

②院系答辩:答辩同学采用ppt,演讲或者视频等形式进行答辩,最终选出院系自强标兵,时间4月11日;

院系答辩将按照规定名额评选出院系自强大学生标兵,获得院系“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生工作处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2017-2018学年自强奖学金(在满足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前提下)。

   2.评选活动第二阶段:全校总评      时间:4.16-4.29

各院系自强大学生标兵将接受全校所有师生的网上投票以及各院系资助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的评分,并最终评选出30名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候选人。

   3.评选活动第三阶段:最终答辩      时间:5.20左右

30名候选人将进行公开答辩,接受各院系资助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的提问和评分,最终产生10位校自强大学生标兵,获得“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由学生工作处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满足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前提下)。

四、联系人

   杨槐:15827339608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资助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自强大学生标兵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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