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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张茂旭 时间:2020-09-11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贫困青少年成长成才,促进贫困家庭早日脱贫,团省委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省青基会共同设立“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在省内开展扶贫助学公益活动。为切实做好该专项基金的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我院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大一新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等条件优先资助“三属”、孤儿、单亲、残疾、因灾、因病致贫等家庭子女;

4.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优先资助农村贫困学生。

5.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6.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7.申请人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8.当年获得其他国家奖、助金及同类助学金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影响申请)。

9.2019年已获本项目资助、学习成绩优秀且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继续申请资助。

10.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及“希望家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希望书屋”阅读辅导员等社会公益活动的贫困大学新生优先推荐;

优先资助条件:

以上资助对象中,同等条件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因疫致困返贫家庭青少年学生、受水灾严重影响的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作为优先资助对象。优先级依次为:1.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工作因公牺牲人员子女;2.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青少年学生;3.父母(监护人)因感染疫病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4.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5.其他因疫致困、受水灾严重影响的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青少年学生。

三.申请时需要提交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上交纸质版)

2.《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2)

3.《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学生账户信息汇总表》(附件2)

(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版)

4.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交纸质版)

5.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封面和首页复印件。(上交纸质版)

6.上学年成绩单复印件(盖章);(上交纸质版)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8日):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给年级辅导员,电子版汇总表发到1015201515@qq.com邮箱;

 2、院系评审(2020年9月19日-2020年9月20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院系评审;

 3、院系公示(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3日):学院将对拟推荐到学校的候选人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提交学校(2020年9月24日):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提交给学校审核。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通力协作。“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是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项目,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积极协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严格标准,积极宣传。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工作流程开展资助管理工作。必须严把资助对象审核关,认真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及获得资助的情况,统筹安排各资助项目,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知音同行助学金附件  申报表、汇总表.docx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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