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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

作者:编辑:彭一鸣 时间:2023-03-15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并推荐学院自强大学生参评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生命学院开展2023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院同学学习的自强事迹。(五个申报类别详见附件一)


二、申报流程

1.申请报名   时间:3月15日-3月23日

满足参评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度“自强标兵”申请表》(附件二)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材料包括班级同学意见(附件三),并结合申报类别、自身情况等撰写自强事迹一篇(1000字左右),并填写《生命学院2023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候选人汇总表》(附件四),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以“自强大学生标兵+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shengmingzizhu@163.com,纸质版材料请装订好通过班级资助委员交给各年级资助助理汇总。

2.材料评审   时间:3月23日-3月26日

学院组织自强大学生标兵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投票,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学院自强大学生标兵答辩候选人。申报材料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五。

3.答辩评定及风采展示   时间:4月6日(暂定)

学院组织候选人开展答辩展示,辅导员、教师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结合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根据答辩情况确定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

4.全校总评   时间:4月10日-5月25日

院系审核无误后,上报学院自强大学生标兵至学校资助中心参评华中科技大学自强大学生标兵。


三、注意事项

1.获得“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于当年秋季学期获得2022-2023学年自强奖学金;经过学校选评,获得“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由学生工作部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一经发现造假虚报,取消参评资格。

3.相关问题可咨询班级资助委员、年级资助助理、辅导员。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评选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附件一:关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强大学生标兵的说明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自强标兵”申请表

附件三:2023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强大学生标兵候选人班级意见记录表

附件四:生命学院2023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五: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自强大学生标兵申报材料评分标准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组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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