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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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08-04-07 点击量:

各院(系、部)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鼓励青年教师投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使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能尽快脱颖而出,2008年学校将继续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各单位应切实做好基层竞赛的组织工作,加强基层教学竞赛环节的管理。现将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申请参赛的教师必须完全符合《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校教〔200217)中关于参赛人员资格第12条款的要求。以往参加教学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可再次申报参赛,如参赛课程重复,则本次获奖等级必须高于以往获奖等级方予以奖励。

    二、竞赛时间安排

    1.本学期第6(3月314月4)成立各院(系、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委会和评委会。

    2.本学期第7(4月74月11)为各单位动员及报名时间,第7周末(4月11)之前各单位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本学期第8周至17(4月146月20)为基层预赛时间。

4.下学期第3周至14周进行校级复赛,第1617周进行校级决赛。

三、竞赛要求

⒈各院(系、部)应严格按《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参赛人员资格审查。

(系、部)应通过随堂听课、组织院(系、部)级竞赛等方式进行基层预赛对报名参赛者进行筛选,确定参加校级复赛的人选。

(系、部)基层预竞赛的时间、地点应提前5天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在院(系、部)内公布。

⒊基层预赛结束后,各院(系、部)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基层竞赛记录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审表”以及院(系、部)评委会对报名参赛者进行筛选过程的记录于74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上述材料是对参赛者进行审核和评选基层竞赛组织奖的主要依据。

⒌各院()在进行基层预赛及资格审查时,必须将下半年无课堂教学的参赛教师的名单及其上半年课堂教学的上课时间、地点于本学期第7(4月11)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以便学校组织专家提前进行听课跟踪。

⒍各院(系、部)参加校级复赛的教师名额,按照院(系、部)预赛人数的1/3下达,院(系、部)预赛人数以报送的“基层竞赛记录表”数量为准。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1.《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名单汇总表》

2.《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

 

 

                                                  华中科技大学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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