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05级本科生产实习工作于本学期开始进行,为作好此项工作,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管理细则》精神要求,现将2005级本科生产实习前期工作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1. 各系应认真拟订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撰写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任务,实施计划与方法,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实习成绩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等)。
2. 认真填写生产实习计划表(见附件),经系主任和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长批准后,于5月15日前交学院教务科,再由学院教务科上报校教务处审定,各专业应严格按审定后的实习计划执行。实习计划若有变更,各系应即时将变更后的实习计划上报校教务处。
3. 各系可根据专业性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鼓励到生产一线去实习。集中实习:以学科、专业、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分散实习:以专业、班级分为若干小组(每组人数不能少于5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实习,原则上不提倡以个人为单位的分散实习。
4. 各系应联系落实生产(专业)实习场所,审定实习队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实习队的师生比约为20:1。
5. 实习前应向学生进行动员(此项工作最好在4月30日前完成),讲明实习目的、要求并宣布实习纪律。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6. 实习结束时,各实习队应提交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按实习队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如实填报生产实习工作总结报告表(见附件),回校后一周内将报告表交院教务科,再由院教务科上交校教务处。
7. 对学生要求:在实习中,应按实习大纲、实习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要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考题或作业,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习报告。“分散型”实习的学生(包括校/院内分散实习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一起制订好实习计划,并及时将实习计划寄回所在专业班级负责实习队工作的教师,实习期间应认真记录每天的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需提交个人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单位证明材料。
各系生产实习负责人: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联系尉迟明老师87792359
生物技术专业 联系李为老师87792264-807
生物信息技术专业及基地班 联系刘谦老师87792033-210
教务科
2008.4.10
(附件下载: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细则.doc)
2、实习计划表.doc)
3、本科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