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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08-04-11 点击量:

院(系、部)、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5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鄂教师函[20081号)精神,结合我校《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稿)(校教[2006]26 号)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暨从校级名师奖获得者中推荐当年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从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推荐当年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工作。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中的有关条文;

2、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相关条件。

二、评选步骤与方法

1、院(系)接受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并组织评议;

2、往届校级、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可直接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3、学校按评选条件和分配我校的各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名额,经专家评审后逐级上报给省教育厅和教育部。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的参照“㈠.校级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的要求,附件材料在教务处表格栏下载。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参照“㈡.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的要求,相关文件及表格到网址:http://msj.zlgc.org/Notice/Detail.aspx?id=13下载。

㈠.校级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包括:

12008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3);

2、《2008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一5份)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教学光盘;

3、《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单位考核意见表》,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华中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册》(一式2份),加盖申报教师所在单位公章,并附Excel电子表格;

5、附件材料要求复印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复印件应分别由教师所在单位审核,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记载、近5年课程安排表(原件)、教学情况证明材料、教科研成果等。

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包括:

1、《候选人汇总表》;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含一份原件);

3、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4、候选人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

5、附件材料(要求装订)。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院(系)将申报材料于2008414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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