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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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级本科生产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09-04-07 点击量:

学院各系及06级本科生: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06级本科生产实习工作于本学期开始进行,为作好此项工作,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管理细则》精神要求,现将2006级本科生产实习前期工作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1.  各系应认真拟订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撰写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任务,实施计划与方法,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实习成绩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等)。

2.  认真填写生产实习计划表(见附件),经系主任和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长批准后,于515前交学院教务科,再由学院教务科上报校教务处审定,各专业应严格按审定后的实习计划执行。实习计划若有变更,各系应即时将变更后的实习计划上报校教务处。

3.  各系可根据专业性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鼓励到生产一线去实习。集中实习:以学科、专业、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分散实习:以专业、班级分为若干小组(每组人数不能少于5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实习,原则上不提倡以个人为单位的分散实习。

4.  各系应联系落实生产(专业)实习场所,审定实习队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实习队的师生比约为20:1

5.  实习前应向学生进行动员(此项工作最好430日前完成),讲明实习目的、要求并宣布实习纪律。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6.  实习结束时,各实习队应提交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具体表格要求见:教师生产实习工作手册最后一页),按实习队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如实填报生产实习工作总结报告表(见附件),回校后一周内将报告表交院教务科,再由院教务科上交校教务处。

7.  对学生要求:在实习中,应按实习大纲、实习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要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考题或作业,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习报告。“分散型”实习的学生(包括校/院内分散实习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一起制订好实习计划,并及时将实习计划寄回所在专业班级负责实习队工作的教师,实习期间应认真记录每天的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需提交个人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单位鉴定材料(具体表格见本科教学网-表格下载,请把介绍信和实习鉴定分成两页打印)。

 

各系生产实习负责人: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联系 尉迟明老师87792366

生物技术专业      联系 李为老师87792264-807

生物信息技术专业及基地班    联系 陈尚宾老师62410126

生物科学专业      联系 汪盛 1398610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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