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国家基地班及启明班同学: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生命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班”管理办法》(校教【2010】19号)、《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卓越工程师计划班和创新实验班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评定各基地班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定于2013年9月2-12日,开展 2011~2012学年度生命学院各国家基地班及启明班学生学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综合评价的对象为生命学院2010级、2011级、2012级各国家基地班及启明班学生。
二、评价内容
综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技创新活动、导师评价等方面。具体评价项目及标准根据《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基地班”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实施细则》、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基础学科生物科学实验班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三、有关要求
1. 学业综合评价遵循以能力评价为导向,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主动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等能力的评价。评价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在8月31日前出现理论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基地班学生两门,启明班学生一门),原则上属学业评价不合格。
2.基地班坚持开放式办学,实行退出与优补方式。本次各基地班及启明班学生退出和优补按校教【2010】19号文执行。
(1)退出学生按照相关基地班管理办法办理退出手续;
(2)有空缺学生名额的基地班可选拔部分普通班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强、成绩优秀的学生补充进入。拟优补学生需本人提交申请,经基地班教学指导小组和教务处同意后,报校领导批准,可补充进入基地班。
3.各基地班及启明班退出和优补学生名单,于2013年9月13日前报教教务处,经学校审核后发文公布。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