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主校区2010~2013级、同济校区2007~2013级各本科班:
1、主校区2010~2013级及同济校区2007~2013级本科学生凡因课程未取得学分需要重修者,请于9月8日至9月14日在网上(HUB系统)报名注册重修;完成网上注册重修后请于9月15日至9月19日到本院(系)教务科办理重修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2、各学生所在院(系)于9月22日前在HUB系统中将已报名注册重修的学生分配到相应的课程班级中,安排应以重修课程与学生正在修读的本年级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为原则。开课院(系)按课程打印出重修学生名单,并送交有关任课教师。学生凭重修单即可到本院(系)所安排的课堂上课。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