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基地班、实验班同学: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生命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班”管理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实验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评定各基地班、实验班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学院将开展 2014~2015学年度各类基地班和实验班学生学业综合评价工作,此项工作于2015年9月14日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综合评价的对象为生命学院2012级、2013级、2014级各类基地班、实验班学生。
二、评价内容
综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技创新活动、导师评价等方面。具体评价项目及标准根据《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基地班”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实施细则》、《基础学科生物科学实验班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1. 学业综合评价遵循以能力评价为导向,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主动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等能力的评价,评价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在2015年8月31日前出现两门以上(含两门)理论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属学业评价不合格。
2. 基地班、实验班坚持开放式办学,实行退出与优补方式。本次各基地班实验班学生退出和优补按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1)退出学生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办理退出手续;
(2)有空缺学生名额的基地班、实验班可选拔部分普通班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强、成绩优秀的学生补充进入。拟优补学生需本人提交申请,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教务处同意后,报校领导批准,可补充进入基地班、实验班学习。
3.各基地班、实验班退出和优补学生名单于2015年9月14日前报教教务处,经学校审核后发文公布。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O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