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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07-05-30 点击量:

学院各有关单位、03级本科生:

       根据2003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本学期15周(615)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请各系在14周(67)前将各系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安排(包括学生名单、答辩小组成员、时间、地点)交学院教务科,届时,学校教务处顾问组老师将检查各院系的答辩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生命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基本规范要求公布如下(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附件下载:生命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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