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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春季学期学生注册指南

作者:编辑: 时间:2007-02-28 点击量:

生命学院各年级同学:

二○○七年春季学期,全校(含同济校区)普通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新的注册管理模式注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学校于二��七年二月五日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校教200711号,以下简称《办法》),并配套制订了《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报到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0710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事宜解答如下:

一、         学校2007年春季注册时间安排如何?院系实际受理权限是什么时候?

2007年春季学期的学生注册时间为313233

院系实际受理权限为3135,并可受理已经请假并获批准的学生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的注册申请。

二、         2007年春季学期注册与上学期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按照新的注册办法,2007年春季学期注册工作的主要变化有:院系和注册中心按时间段分别受理学生的报到和注册(《办法》第八条,《细则》第八条、第九条);学校和院(系、所)统计学生报到和注册的有关数据,以注册中心提供的为准(《细则》第三十三条);学生申请注册,必须首先向学校提出注册申请(《办法》第十五条、《细则》第五条);规范了请假手续(《细则》第三章);规范了暂缓注册手续(《办法》第五章,《细则》第四章);调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注册管理方式(《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学生申请暂缓注册的审批部门为注册中心(《细则》第十九条);注册中心主动、准确、及时地告知学生按时注册(《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三、         学生如何办理注册手续?

313日,普通本科生、各类研究生持本人有效学生证件在所属院(系、所)注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华侨学生在国际交流处注册。

33日起,注册中心受理全校学生的注册申请。在学校校历规定的注册时间之外,学生向注册中心申请注册。

在学校许可的注册时间内,当学生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且符合《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条件,HUB系统”受理学生的注册申请,准予学生注册。

四、         注册员如何加盖学生证注册章?

在院(系、所)等所属管理部门的实际受理权限期,注册员可以给已注册的学生加盖学生证注册章。注册结束以后,已经注册的学生,可以在学校的正常工作日在院(系、所)等所属管理部门、注册中心授权的其他部门或注册中心加盖学生证注册章。注册员在注册时应根据屏幕提示及时加盖学生证注册章。

五、         院系如何申请注册员临时帐号?

为方便院系受理学生注册,院系可在注册中心网页上下载《二○○七年春季学期承担学生注册工作临时帐号申请表》,填写后加盖院系公章,并提交至注册中心,以取得临时帐号。

六、         注册员如何受理学生注册申请?

第一步,登录HUB系统”,在“学生注册管理”菜单上,指向“注册登记”,然后输入学生学号,按回车或单击“下一步”。

第二步,核对屏幕信息与注册申请者及其所持证件是否一致,按回车或单击“准许注册”、“不准许注册”。

第三步,根据屏幕提示加盖学生证注册章。

七、         请假与暂缓注册有什么不同?

请假与暂缓注册均是学生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内注册。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1事由不同。请假针对的是在学校校历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在校学生不能按时返校者;而暂缓注册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足额缴纳学费,不能按时注册者。2审批的过程不同,见本指南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八、         在校学生不能按时返校应该怎么办?

在学校校历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在校学生不能按时返校注册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系、所)所属管理部门请假。

九、         请假后返校时如何办理注册?

已经请假并获批准的学生,可以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到所在院(系、所)销假、注册。

没有请假,超过学校校历规定的注册时间仍没有注册;或者已经请假,超出批准的请假期限仍没有注册的学生,只能到学校注册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在学生办理注册手续之时,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期间所缺课程以旷课论处,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例如,某学院学生张某因故请假5天,学院已经批准,并且录入到HUB系统中,那么,至39之前,若张某按时返校,可以直接到院系销假、注册。如果院系未将其请假信息录入HUB系统,将影响到本院系学生注册统计数据;如果张某没有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仍没有注册,或者已经请假、超出39仍没有注册,只能到学校注册中心办理注册手续,在办理注册手续之时,其所缺课程将以旷课论处。

十、         教务员如何受理学生的请假申请?

第一步,教务员登录HUB系统”,在“学生注册管理”菜单上,指向“请假登记”,录入请假申请信息。因请假信息将影响到开学初院系学生报到、注册的统计数据,需由教务员在35之前录入。按回车或单击“下一步”。

请假2周以内,由教务员录入、院(系、所)批准;请假达2周以上者,院(系、所)应将书面材料按隶属关系报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送注册中心,请假审批结果由注册中心在"HUB系统"上登记。

第二步,注册员核对页面信息后,单击“准予请假”或“不准予请假”。

十一、 学生不能按时注册怎么办?

学生不能按时注册,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暂缓注册。

十二、  学生如何申请暂缓注册?

学生申请暂缓注册,应首先由本人在注册员处提出申请,然后在“HUB系统”上提出暂缓注册申请。

登录HUB系统”,在“学生注册管理”菜单上,指向“暂缓注册登记”,填写申请信息,按回车或单击“下一步”。

学生申请暂缓注册的最终审批结果由注册中心录入HUB系统”。学生本人和院(系、所)、相关部处可以在HUB系统”查询审批结果。

十三、 院系如何受理学生的暂缓注册申请?

第一步,注册员在“学生注册管理”菜单上,指向“院系前置审核暂缓注册”,单击“审核”,对本单位学生的申请逐一审核。

第二步,注册员在“学生注册管理”菜单上,指向“院系打印暂缓注册列表”,单击“打印或导出”,统一由HUB系统”出具汇总报表,打印后加盖印鉴,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管理处)、财务处审核,院(系、所)应将审核手续齐全的报表报注册中心最终审查批准。

十四、 如何查看各种状态、统计信息?

学生本人和相关部门可以登录HUB系统”,在系统上查询学生注册状态。注册员查看统计信息,可登录HUB系统”,在“学生注册管理”菜单上,指向“班级报到注册一览表”。

十五、 注册中心的网站、邮箱、电话、地址是什么?

1、注册中心网站http://registrar.hust.edu.cn

HUB系统网站:http://hub.hust.edu.cn

2、注册中心电子邮件信箱:registrar@mail.hust.edu.cn

3、注册中心电话:8754010187540601

4、注册中心地址:主校区西二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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