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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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生产实习及2017级野外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胡自爱 时间:2018-03-15 点击量:

学院各有关单位、15级本科生、17级生技生科专业本科生: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5级本科生产实习及2017级生科生技(含生实启明班、生科拔尖班)专业野外实习的工作于本学期开始进行,为作好此项工作,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管理细则》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15级和2017级本科生产(野外)实习前期工作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1. 各系应认真拟订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撰写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任务,实施计划与方法,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实习成绩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等)。

2. 认真填写生产(野外)实习计划表(见附件2),经系主任和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长批准后,于5月18日前交学院教务科,再由学院教务科上报校教务处审定,各专业应严格按审定后的实习计划执行。实习计划若有变更,各系应即时将变更后的实习计划上报校教务处。

3. 各系可根据本专业性质和实际情况,按集中实习方式进行,鼓励学生到生产一线去实习。集中实习可以学科、专业、班级为单位组织实习队,启明实验班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跨专业选择实习队。原则上不提倡以个人为单位的分散实习。

4. 各系生产(野外)实习负责人应积极做好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生产(专业、野外)实习场所,审定实习队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实习队的师生比约为15:1。

5. 在实习前应向学生进行动员(此项工作最好在4月20日前完成),讲明实习目的、要求并宣布实习纪律(签订安全保证书及购买短期意外保险),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6. 实习结束时,各实习队应提交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具体表格见:教师生产实习工作手册最后一页),按实习队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实习成绩考核,进行实习效果的经验交流会,如实填报生产实习工作总结报告表(见附件3),回校后一周内将总结报告表提交院教务科,再由院教务科上交校教务处。

7. 对学生要求:在实习中,应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按实习大纲、实习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要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考题或作业,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习报告。遵守学校的《安全保密规定》;遵守实习队的纪律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结束后需提交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实习日志。

8. 2017级生物学野外实习的管理工作及经费使用分别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管理细则》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产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的文件执行。


    各系生产实习负责人: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联系人 马军老师87792366

    生医卓越实验班 联系人 张旭明87792366

    生物技术专业 联系人 李为老师87792432

    生物信息技术专业及基地班 联系人 郭安源老师87793177

    生物科学专业 联系人 陈明洁 15827617305

    生物制药专业 联系人 朱艳红 87792147

    野外实习 联系人 付春华 87792432


    附件:  1、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细.doc 

    2、  实习计划表.doc

         3、  实习工作总结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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