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为了引导和激励广大博士研究生发奋学习,刻苦钻研,促使更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投身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研究,加快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教育部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以下简称学术新人奖)。依据教育部《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2]11号)及华中科技大学“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审与管理办法(校研[2010]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学术新人奖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术新人奖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且在校剩余学习时间至少在1年以上,其在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申请的经费有助于其更好地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论文。
二、名额与经费支持
2012年全校评选20名学术新人奖博士研究生,每人资助约3万元。
三、经费使用
学术新人奖经费由获奖人所在单位设立专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创新性科学研究、撰写高质量学位论文等;经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有关部门同意后,具体可用于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参加国际会议、研究成果发表或鉴定、适当补充实验材料等方面,不得用作博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各院(系、所)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2012年学术新人奖,申报人须认真填写附件1、2(各1式3份)及答辩主要报告内容材料,并于9月25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所在院(系、所)研究生办公室(生命学院的材料请交至东11楼222研究生科陆老师,并将材料打包后发送到邮箱lu.jane@mail.hust.edu.cn)。
2、院(系、所)推荐。各院(系、所)根据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报情况组织本单位初评工作,择优选拔,推荐0-2名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校评审。各院(系、所)务必于2012年9月28日前将附件1、2(各1式3份)及附件3交研究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ms@mail.hust.edu.cn。
3、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分学科进行评审、答辩,择优选拔20名博士生,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4、上报教育部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申请表
2、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
3、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报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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