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留学中国计划》,实现我国来华留学教育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教育部决定在2013年第一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审基础上,启动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审工作。第二期评审将在全国评选出150门品牌课程,其中湖北省内评选15门品牌课程。我校拟报送6门课程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参评课程应是普通高等学校面向来华留学学历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不含短期培训项目和游学项目等课程),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
2.参评课程应有相关全英文授课专业作为支撑,参评课程应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质量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突出成绩。
3.参评课程应有高水平的课程负责人和优秀的教学团队,其中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教学团队授课应受到学生高度肯定,形成鲜明的课程特色,在全国高等学校来华留学教育课程建设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4.课程支撑网站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和主讲教师简历以及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有师生互动环节。
二、申报程序
1.学校自评和申报
请各院系组织本院教师进行申报,学院进行初步评议,择优推荐一门课程参加本次品牌课程评选,并于11月7日前将附件中的《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和《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lanhanghang@hust.edu.cn),纸质版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上报湖北省教育厅。(请生命学院拟申报的老师11月4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给研究生科赵老师,电子版发送至:2015210179@hust.edu.cn)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和推荐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根据限额分配确定推荐品牌课程,于11月14日前在评选工作网站提交推荐意见及《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并将上表和被推荐课程的《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于2016年11月14日前寄送达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来华留学项目办公室。
3.专家委员会评审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专业评定专家委员会根据学校申报材料、初评结论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进行复评,形成评定意见,确定入选课程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
4.品牌课程名单确定
经专家委员会评定的品牌课程名单将公示。对公示过程中被举报违反评选规定且附有相应事实依据的入选课程,将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决定给予或取消该品牌课程称号。取消称号的课程下一轮评选不得参评。
5.网站展示
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适时建立统一的在线平台用于课程的共享,发挥示范及展示作用,采取视频或平面的方式,对品牌课程及品牌教授进行宣传。
三、其他
1.各申报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务必确保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评审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被评为品牌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教育部将对品牌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
3.学校重视品牌课程建设工作,为品牌课程提供建设经费和政策支持,教育部将酌情为品牌课程提供建设补助经费,保证品牌课程的维护与共享。
4.学校有四门课程入选“第一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这四门课程分别为: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学院龙立荣教授主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第一临床学院孔维佳教授主持)、信息论基础(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程文青教授主持)、基础化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冯清教授主持)。以上已入选课程不再重复参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行行
联系电话:87793026
联系邮箱:lanhanghang@hust.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3.《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
4.《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
国际教育学院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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