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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陆婕 时间:2020-09-25 点击量: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我院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 “生物医学工程一流建设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专项选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生物医学工程一流建设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合作学校: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适用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

本年度录取工作(第二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平台网报时间为:

第二批:10 20-25 日,主要针对次年派出人员, 留学资格有效期别保留至2021 12 31 日。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博士后(1人)。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24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12个月。

3. 资助内容:生活费和一次性来回路费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选拨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 35 岁。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年龄不超过 35 岁;申请时应已获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 博士后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 50 岁,前期已建立起合作关系并取得研究成果者优先。

五、申请人须在线提交的材料清单

序号

需提交材料名称

博士

联培博士

博士后

1

单位推荐意见表(自动生成)

2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

国外导师/合作者简历

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外文学习计划


8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起)


9

收取学费明细表(学费类)



10

两封专家推荐信(学费类)



11

国内导师推荐信




12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13

获奖证书复印件(5页内)



六、选拔办法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时间安排

2020.10.13

有意申请的同学积极与国外导师联系,尽早获得出国留学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http://gs.hust.edu.cn/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中填写。

系统提交后,申请人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中“国家建设高水平项目”申请表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上“申请人须在线提交的材料清单” 中相应的所需材料一式一份(原件),交至学院研究生科赵老师。

2020.10.14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对出国学生进行排序,由学院负责人在学生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及排序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311办公室。

2020.10.20-

2020.10.25

通过学校评审的同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填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2020.10.28

研究生院将学生相应材料上报留学基金委


七、各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见附件)。

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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